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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全行电子设备集中配送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本项目拟为全行电子设备集中配送租赁配送车辆。
(一)采购内容
服务商为我行电子设备集中配送提供1台租赁车辆(非私人车辆)并派遣1名专职驾驶员,租赁期限为2年。服务要求如下:
1.配送服务要求如下:
(1)新购设备配送
①根据设备申请机构的要求,将设备从我行安贞办公区(期间配送场地如有调整,以新址为准)配送至指定的总行各部门办公驻地、各分支行。
②设备配送时间:每周5天,每天8小时。
③新购设备到达安贞办公区,在完成设备登记和贴资产标签后,要求2-5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
(2)存量设备搬运(调配、闲置和待报废入库设备的搬运)
根据总行部门及分支行需求,提供存量设备的搬运服务,按车次收费。
2.租赁车辆及专职司机要求
(1)为保证行驶安全,要求租赁车辆为7座及以上商务车,使用年限在8年之内,行驶里程15万公里以内,安全附件完整、技术状况良好,转向、传动、制动系统可靠有效,外观牢固并整洁,保证租赁车辆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服务商根据相关法规按时对车辆进行检测。
(2)租赁车辆及司机必须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和年检结果等。
(3)租赁车辆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险种”,车辆保险到期前,服务商应及时办理续保。
(4)****点击查看市政府车牌号尾号限行规定,尾号限行当天,五环外区域正常进行配送。
(5)租赁车辆司机要求:熟悉我行各分支机构分布及地理位置,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和设备运输经验;为保障5×8服务,服务商需配备备份司机。
(6)除车辆租赁服务费和计次搬运费外,我行无须向服务商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此外,为保障我行设备配送正常进行,除上述租赁车辆外,服务商需另外准备1台备用车。
3.服务时间要求及工作地点
配送为5*8工作制(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在合理范围内有关键时间点加班要求)。
配送场地:目前为安贞办公区,期间配送场地如有调整,以新址为准。
(二)维保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三)费用支付方式
与中标服务商签署服务合同,每3个月结算一次租赁费。
(四)中选服务商数量
选择1****点击查看公司。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同类设备配送运维项目成功案例。
(二)提交材料内容
1.请有意参与我行项目****点击查看**公司,从本网站下载并填写《****点击查看xxx项目服务商自荐表》,供应商自荐表需提供盖章扫描件及Word可编辑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系统提供查询结果(截屏盖章),包括不限于经营异常、行政处罚、变更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情况等。
3.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主题、正文、附件中不能含敏感字。
2.****点击查看公司的联系人姓名、手机号、邮箱。
3.须以传统方式黏贴附件,不能发云附件;发送的附件(压缩文件、文档等)不得设置密码或编辑权限;单个邮件大小控制在15MB以内(如果超限,可分几个邮件发)。
4.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5.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6.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7.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
8.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四、征集期
拟自2025年6月30日起至2025年7月4日17:00止。
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名,截至报名日期后我行将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申请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陆老师 010-****点击查看5129
邮箱地址(专用):****点击查看@bjrcb.com
****点击查看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