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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1台奥迪牌FV7241FCVTG(黑AXF345)小型轿车转让交易公告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8-2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9-0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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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7,500.00元(含税)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5月14日 | ||||||||||||||
评估机构 | ****点击查看**公司 | ||||||||||||||
转让底价 | 17,500.00元(含税)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点击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49252 注册地: **市****点击查看基地3号楼 法定代表人:邱希亮 经济类型:****点击查看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点击查看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点击查看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点击查看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1、 转让标的仅为车辆,不包含车辆号牌。转让标的在变更过户时,转让方可优先留用车辆原号牌,若转让方放弃车辆原号牌优先留用,原号牌由相关管理机构收回,重新发放新号牌。 2、 转让标的竞价成交但并未办理完成更名过户手续前,受让方对转让标的进行修理或其他处理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因不能在登记注册地办理更名过户交易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转让方、受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责任,受让方支付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无息退还,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3、 转让标的的部分证件可能存在缺失或没有办理的,转让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补办,补办证件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 转让标的可能存在违章记录,转让成交后,违章罚款及扣分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标的可能存在其它欠费情况,欠费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处理;转让成交后,转让标的所欠任何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关规定处理事项。从转让标的交付受让方之日起,以后所发生的违章、罚款、扣分、安全等事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5、 转让标的若已办理商业险,转让成交后商业险是否随转让标的一同过户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解决。 6、 转让标的仅保证在车辆目前登记注册地更名过户,办理过户手续需要交纳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查询并承担。转让标的能否异地落户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核实。转让成交后,如果不能异地落户,车辆不退。 7、 转让标的的里程表公里数、注册日期等参数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8、 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9、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前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点击查看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报价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10、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1、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 转让标的车辆交付、车辆过户等事宜由交易双方在《车辆转让协议》中约定。 2、 转让标的的检车费用、过户税费、欠费、违章罚款以及扣分、安全等事项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 3、 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并****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方式支****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4、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在收到全额交易价款后30日内依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标的使用日期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的(含)可开具税率3%的增值税发票,使用日期在2008年12月31日以后的可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发票。),除受让方名称外的一切相关信息由受让方自行提供,过期不予补开。如受让方是自然人,只开具普通发票。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 | )的 、 、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 1、时间:2025年9月4日上午9点至11点,详细情况请联系展示联系人咨询了解。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展示联系人预约备案,未备案的意向受让方禁止进入现场。进入现场的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携带安全帽,未佩戴安全帽的意向受让方禁止进入现场。 2、地点:**市**区三大动力路345号 3、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先生:0451-****点击查看3693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8-27 09:00:00 至 2025-09-09 17:00:00 | |||
报名手续 | 1、受让报名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5年9月9日15: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点击查看.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并于资格审核通过后交纳足额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交易须知(需加盖公章后上传至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审核); (2)《现场踏勘确认书》(需加盖公章上传至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审核);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受让方。 (2)转让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保证金须通过****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方式向钱包账户进行充值并交纳保证金。 (2)项目报名时,若选择授权支付保证金的平台将自动从钱包余额中自动支付,钱包余额不够时需充值足额后方可自动支付保证金;若未选择授权支付保证金需意向受让方自行操作支付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交纳:人民币5,000.00元。(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2、 处置: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标的后,需另行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在转让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渠道无息退还。其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车辆转让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08-27 09:00:00-2025-09-10 09: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刘先生:0451-****点击查看0133 |
举报投诉电话 | 0451-****点击查看0259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限内(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省**市长江路28-8号 | |
技术支持 | 400-****点击查看-90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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