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档案馆新馆搬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泾县档案馆新馆搬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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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新馆搬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档案馆新馆搬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高新区**路599号时代数码港大厦13层1309室

中标(成交)金额:叁拾柒万元整(37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叁拾柒万元整(370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0.8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档案馆新馆搬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档案馆新馆搬迁服务

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及采购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后60日历天完成搬迁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及国家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晓、姜焱、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2.金额: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点击查看镇谢园西路1****点击查看中心大楼二楼、****点击查看镇桃花潭东**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鲍女士138****点击查看9052、杨先生152****点击查看7515。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查看财政局(地址:****点击查看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点击查看062)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镇谢园西路1****点击查看中心大楼二楼

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9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镇桃花潭东**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152****点击查看7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女士、杨先生

电 话:138****点击查看9052、152****点击查看7515

十、附件: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4)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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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信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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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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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537871721_3410162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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