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道路运输行业信用等级初评结果的公示 |
根据《**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1号)和《**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2号)等文件规定,经****点击查看组织评定,现拟对2024年度市区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评定初步结果予以公示。如对评**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20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异议申请。联系电话:****点击查看8602。 附件:
****点击查看 2025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