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工建中心钢轨打磨车保养、维修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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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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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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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7 16:05:43
报名截止时间:--
接受提疑开始时间:2024-11-07 16:05:43
接受提疑截止时间:2024-11-14 17: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11-14 17:00:00
采购类型:标准订单(单次采购)
期望交货期:见合同(公告)

报价说明:本项目需缴纳报价保证金可直接报价

公告内容

一、参与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不含**、**及**地区)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且禁止转包;

5.报价人需对用户需求书中1.2.2钢轨打磨车的维修配件清单进行报价,作为我司参考附件。

二、报价要求:

1.所报产品必须完全符合需求清单的产品描述,必须是全新的正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备产品合格证。货到验收如发现与公告产品描述不符或无产品合格证,我司将做退货处理。如为假冒伪劣产品,我司将报市场监管部门,造成损失的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2.报价单位参与报价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公告的全部要求。成交后无法供货或不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报价人中标后15日内不响应的,视为无效报价,第二名顺延成交。

三、评审办法:

1.符合采购人评审条件的,采用总项总价(不含增值税)最低价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符合采购需求且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对总报价(不含增值税)进行比较;

2.价截止后不足2家参与报价,进行二次询价。

四、付款方式:

服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款资料确认无误后三十(30)天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九十五(95%),预留5%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无息支付。

附件

附件(1)
工建中心用户需求书-钢轨打磨车保养、维修服务项目-发布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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