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北京市属医院2025年医用设备集中带量采购项目体征监测及维持组第4包、第5包、第6包更正公告

[公开]北京市属医院2025年医用设备集中带量采购项目体征监测及维持组第4包、第5包、第6包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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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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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29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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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车辆类项目招标10次,合作供应商8个,潜在供应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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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医院2025年医用设备集中带量采购项目体征监测及维持组

首次公告日期:2025-09-12 18:23 地址:http://www.ccgp-beijing.****点击查看.cn/xxgg/sjxxgg/zbgg/2025/9/50ed23eab92545eeadb****点击查看277f30939.htm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一)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第4包监护仪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更正如下内容:

1.品目4-2 转运监护仪 “▲1.2、可在救护车、直升飞机和固定翼飞机环境中使用(提供证明材料)。”更正为“▲1.2、可在救护车环境中使用”

2. 品目4-4 中央监护系统1一、技术参数:(一)中央站:“3、单个显示屏可显示≥36个病人的数据。”更正为“3、单个显示屏可显示≥32个病人的数据。”

3.品目4-4 中央监护系统1一、技术参数:(一)中央站:“▲4、中心监护系统可监测参数ECG、ST、QT/QTc、 RESP、SPO2、PR、TEMP、NIBP、IBP、C.O.、CCO、ScvO2、ICG、BIS、RM、CO2、AG、EEG、NMT、rSO2、TcGas等(提供证明材料)”更正为“▲4、中心监护系统可监测参数ECG、ST、QT/QTc、 RESP、SPO2、PR、TEMP、NIBP、IBP、C.O.、CCO、ICG、BIS、RM、CO2、AG、EEG、NMT、rSO2等(提供证明材料)”

4.品目4-4 中央监护系统1一、技术参数:(二)、监护仪1:“7.1、具备血流动力学软件工具,可显示完整血流动力学参数,并图形化显示病人心脏收缩力,外周血管阻力等状态,重点参数蛛网图(提供证明材料)”更正为“7.1、具备血流动力学软件工具,可显示完整血流动力学参数,显示病人心脏收缩力,外周血管阻力等状态(提供证明材料)”

5.品目4-4 中央监护系统1一、技术参数:(三)监护仪2:“5.1、具备血流动力学软件工具,可显示完整血流动力学参数,并图形化显示病人心脏收缩力,外周血管阻力等状态,重点参数蛛网图(提供证明材料)”更正为:“5.1、具备血流动力学软件工具,可显示完整血流动力学参数,显示病人心脏收缩力,外周血管阻力等状态(提供证明材料)”

6. 品目4-5 中央监护系统2:“3、单个显示屏可显示≥36个病人的数据。”更正为“3、单个显示屏可显示≥32个病人的数据。”

7. 品目4-5 中央监护系统2:“▲4、中心监护系统可监测参数ECG、ST、QT/QTc、 RESP、SPO2、PR、TEMP、NIBP、IBP、C.O.、CCO、ScvO2、ICG、BIS、RM、CO2、AG、EEG、NMT、rSO2、TcGas等(提供证明材料)”更正“▲4、中心监护系统可监测参数ECG、ST、QT/QTc、 RESP、SPO2、PR、TEMP、NIBP、IBP、C.O.、CCO、ICG、BIS、RM、CO2、AG、EEG、NMT、rSO2等(提供证明材料)”

8. 品目4-6 中央监护系统3:“3、同时接入的监护设备数量≥120床。”更正为“3、同时接入的监护设备数量≥64床”

9. 品目4-6 中央监护系统3:“4、液晶触摸显示屏≥3英寸,分辨率≥480×320;具有自动息屏功能,进入息屏时间可自定义。”更正为“4、液晶触摸显示屏≥2.5英寸,分辨率≥240×320;具有自动息屏功能。”

10. 品目4-6 中央监护系统3:“5、具有一键呼叫护士功能;支持对病人远程监护和呼叫病人。”更正为:删除本条参数

11. 品目4-6 中央监护系统3:“7、防水防尘等级:IP44。”更正为“7、防水防尘等级:IP24。”

12. 品目4-8 中央监护系统5:(****点击查看工作站:“9、具备双向呼叫,中央站可呼叫病人,监护设备可呼叫护士。”更正为:删除本条参数

13. 品目4-8 中央监护系统5:(三)、遥测监护盒:“2.2、具有多导心电监护算法,包括ST段、QT和心律失常分析。”更正为:删除本条参数

14. 品目4-8 中央监护系统5:(三)、遥测监护盒:“4、液晶触摸显示屏≥3英寸,分辨率≥480×320;具有自动息屏功能,进入息屏时间可自定义。”更正为“4、液晶触摸显示屏≥2.5英寸,分辨率≥240×320;具有自动息屏功能。”

15. 品目4-8 中央监护系统5:(三)、遥测监护盒:“6、防水防尘等级:IP44。”更正为“6、防水防尘等级:IP24。”

16. 品目4-9 中央监护系统6:“3、单个显示屏可显示≥36个病人的数据。”更正为“3、单个显示屏可显示≥32个病人的数据。”

17. 品目4-9 中央监护系统6:“▲4、中心监护系统可监测参数ECG、ST、QT/QTc、 RESP、SPO2、PR、TEMP、NIBP、IBP、C.O.、CCO、ScvO2、ICG、BIS、RM、CO2、AG、EEG、NMT、rSO2、TcGas等(提供证明材料)。”更正为“▲4、中心监护系统可监测参数ECG、ST、QT/QTc、 RESP、SPO2、PR、TEMP、NIBP、IBP、C.O.、CCO、ICG、BIS、RM、CO2、AG、EEG、NMT、rSO2等(提供证明材料)”

18.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二、评标标准更正为:

内容

分值

评分因素分项

评分标准

价格部分

30

评标价格

评标价格分数=(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30%)×100备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商务部分

9.5

投标产品近三年销售业绩的评价(9分)

根据投标产品(若为非单一产品采购包,则提供该包核心产品)同类型产品与最终用户签订的近三年(2022年1月至本采购活动招标公告日期,合同或协议签字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的销售业绩20个的得9分,少提供1项业绩扣0.5分,最低得0分。

注:1.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含首页、采购设备品牌型号页、配置清单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同类型产品指与所投产品同品牌、同档次、主要性能相当的产品。

3.投标产品或其同品牌的同类产品销售给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清单”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清单” (0.5分)

政府采购的强制产品除外:

投标产品属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的,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截止日期内,得0.25分;不是的为0分;

投标产品属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的,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截止日期内,得0.25分;不是的为0分

技术部分

60.5

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46.05分)

根据投标文件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技术参数要求中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价,技术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46.05分;

共41项“▲”号条款,每有一项“▲”号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扣0.65分;

共194项普通条款,每有一项普通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扣0.1分。

注:投标人须针对“第五章采购需求中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的技术参数条款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按要求逐条响应,并按“第五章采购需求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的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售后服务方案(6分)

如投标人无法满足质量保证期要求的本项得0分。投标人在满足质量保证期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中的第2-7项服务要求编写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有 1 项条款不满足扣1分,最低得 0 分。

培训方案(2.45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投标人须提供培训方案进行评价:

(1)提供培训方案;

(2)对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做出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地点、人次、方式、预计培训结果,保证采购人人员掌握仪器的基本操作和日常维护。

全部满足得2.45分,第1项不满足的扣1分,第2项不满足扣1.45分,最低得0分。

配件供应能力

(1分)

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提供原厂承诺保证设备停产后配件的供应期不少于10年。满足得1分,不满足得0分。

供货、安装、验收方案(5分)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和“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二)供货及安装要求” 共7项服务要求提供供货、安装、验收方案, 针对上述服务要求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价:

1)提供方案内容均进行详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

2)提供相关方案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3分;

3)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1分;

4)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

(二)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第5包麻醉监护仪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更正如下内容:

1. 品目5-1麻醉监护仪1:“4.1、CO2抽气速率:成人/小儿,≥120mL/min;新生儿,≥90ml/min” 更正为:删除本条参数

2. 品目5-2麻醉监护仪2:“▲1.5、配备转运监测模块、麻醉气体监测模块、动脉压力波形分析连续心输出量监测模块、脉搏指示连续心输出量监测模块、麻醉深度监测模块。”更正为:“▲1.5、配备转运监测模块、麻醉气体监测模块、有创心输出量监测模块、脉搏指示连续心输出量监测模块、麻醉深度监测模块。”

3. 品目5-2麻醉监护仪2:“4、动脉压力波形分析连续心输出量监测模块:

4.1、测量方法:监测挠动脉压力。”更正为“4、有创心输出量监测模块:

4.1、测量方法:挠动脉压力法心输出量监测模块或热稀释法心输出量监测模块”

4.品目5-2麻醉监护仪2:“4.2、监测参数包括:连续心排量(CCO)、每搏量变异(SVV)、实时外周血管阻力(SVR)、连续心输出量指数(CCI)、每博射血指数(SVI)等监测参数。”更正为:删除本条参数

5. 品目5-2麻醉监护仪2:“6.3、支持左右脑抑制比(SR)、频谱边缘频率(SEF)、总功率(TP)、爆发次数(BC)、麻醉深度变异指数、肌电活动变异指数(sEMG)和不对称性功能及显示。”更正为“6.3、支持抑制比(SR)、频谱边缘频率(SEF)、总功率(TP)、爆发次数(BC)、麻醉深度、肌电指数功能及显示。”

6. 品目5-2麻醉监护仪2:★二、主要配置(每套配备):“4、动脉压力波形分析连续心输出量监测模块:1个”更正为“4、有创心输出量监测模块:1个”

7. 品目5-2麻醉监护仪2:★二、主要配置(每套配备):“12、动脉压力波形分析连续心输出量监测附件:1套”更正为“12、有创心输出量监测模块附件:1套”

8. 品目5-3麻醉监护仪3:“4.4.2、提供抬腿试验辅助工具、心功能图、蛛网图。”更正为:删除本条参数

9.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二、评标标准更正为:

内容

分值

评分因素分项

评分标准

价格部分

30

评标价格

评标价格分数=(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30%)×100备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商务部分

9.5

投标产品近三年销售业绩的评价(9分)

根据投标产品(若为非单一产品采购包,则提供该包核心产品)同类型产品与最终用户签订的近三年(2022年1月至本采购活动招标公告日期,合同或协议签字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的销售业绩20个的得9分,少提供1项业绩扣0.5分,最低得0分。

注:1.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含首页、采购设备品牌型号页、配置清单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同类型产品指与所投产品同品牌、同档次、主要性能相当的产品。

3.投标产品或其同品牌的同类产品销售给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清单”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清单” (0.5分)

政府采购的强制产品除外:

投标产品属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的,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截止日期内,得0.25分;不是的为0分;

投标产品属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的,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截止日期内,得0.25分;不是的为0分

技术部分

60.5

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45.08分)

根据投标文件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技术参数要求中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价,技术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45.08分;

共13项“▲”号条款,每有一项“▲”号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扣2分;

共106项普通条款,每有一项普通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扣0.18分。

注:投标人须针对“第五章采购需求中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的技术参数条款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按要求逐条响应,并按“第五章采购需求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的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售后服务方案(6分)

如投标人无法满足质量保证期要求的本项得0分。投标人在满足质量保证期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中的第2-7项服务要求编写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有 1 项条款不满足扣1分,最低得 0 分。

培训方案(3.42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投标人须提供培训方案进行评价:

(1)提供培训方案;

(2)对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做出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地点、人次、方式、预计培训结果,保证采购人人员掌握仪器的基本操作和日常维护。

全部满足得3.42分,第1项不满足的扣1.5分,第2项不满足扣1.92分,最低得0分。

配件供应能力

(1分)

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提供原厂承诺保证设备停产后配件的供应期不少于10年。满足得1分,不满足得0分。

供货、安装、验收方案(5分)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和“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二)供货及安装要求” 共7项服务要求提供供货、安装、验收方案, 针对上述服务要求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价:

1)提供方案内容均进行详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

2)提供相关方案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3分;

3)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1分;

4)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

(三)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第6包脑部与区域血氧监护仪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更正如下内容:

1.“2.4.3、耐极化电压:不少于±700mV;灵敏度变化范围:不超过±5%。”更正为“2.4.3、耐极化电压:不少于±700mV;”

2.“▲3、配备麻醉深度监测模块,脑电监测通道≥4通道,可提供患者状态指数(PSI)。”更正为“▲3、配备麻醉深度监测模块,脑电监测通道≥4通道。”

3.“▲4、具备总血红蛋白监测模块,可提供≥3区域组织氧饱和度无创连续监测功能,可提供区域血氧饱和度(rSO2)数值”更正为:删除本条参数

4.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二、评标标准更正为:

内容

分值

评分因素分项

评分标准

价格部分

30

评标价格

评标价格分数=(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30%)×100备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商务部分

9.5

投标产品近三年销售业绩的评价(9分)

根据投标产品(若为非单一产品采购包,则提供该包核心产品)同类型产品与最终用户签订的近三年(2022年1月至本采购活动招标公告日期,合同或协议签字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的销售业绩20个的得9分,少提供1项业绩扣0.5分,最低得0分。

注:1.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含首页、采购设备品牌型号页、配置清单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同类型产品指与所投产品同品牌、同档次、主要性能相当的产品。

3.投标产品或其同品牌的同类产品销售给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清单”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清单” (0.5分)

政府采购的强制产品除外:

投标产品属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的,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截止日期内,得0.25分;不是的为0分;

投标产品属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的,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截止日期内,得0.25分;不是的为0分

技术部分

60.5

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44分)

根据投标文件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技术参数要求中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价,技术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44分;

共4项“▲”号条款,每有一项“▲”号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扣3分;

共20项普通条款,每有一项普通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扣1.6分。

注:投标人须针对“第五章采购需求中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的技术参数条款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按要求逐条响应,并按“第五章采购需求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的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售后服务方案(6分)

如投标人无法满足质量保证期要求的本项得0分。投标人在满足质量保证期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中的第2-7项服务要求编写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有 1 项条款不满足扣1分,最低得 0 分。

培训方案(4.5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投标人须提供培训方案进行评价:

(1)提供培训方案;

(2)对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做出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地点、人次、方式、预计培训结果,保证采购人人员掌握仪器的基本操作和日常维护。

全部满足得4.5分,第1项不满足的扣2分,第2项不满足扣2.5分,最低得0分。

配件供应能力

(1分)

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提供原厂承诺保证设备停产后配件的供应期不少于10年。满足得1分,不满足得0分。

供货、安装、验收方案(5分)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和“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二)供货及安装要求” 共7项服务要求提供供货、安装、验收方案, 针对上述服务要求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价:

1)提供方案内容均进行详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

2)提供相关方案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3分;

3)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1分;

4)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5年10月9日9点30分(**时间)”更正为“2025年10月16日09点00分(**时间)”

7、本项目开标地点更正为:**市**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点击查看会议中心第五会议室

8、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09-30 10:1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安贞路2号

联系方式:张美玉,010-****点击查看64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西营街1****点击查看中心C座9层

联系方式:姚玮、徐亚希、孙薇,010-****点击查看8492、****点击查看8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玮、徐亚希、孙薇

电 话: 010-****点击查看8492、****点击查看8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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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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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车辆类项目共招标过 10 次; 共合作车辆供应商 8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北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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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车辆服务,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北京,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7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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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车辆服务, 中标 74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北京, 中标 74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 次, 中标金额 0.0
复星****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车辆, 中标 172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北京, 中标 89 次, 占比 51.74%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7 次, 中标金额 5023.66
北京****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车辆服务, 中标 90 次, 占比 93.75%
重点地区: 北京, 中标 95 次, 占比 98.96%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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