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2号泊位(一期)35吨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2号泊位(一期)35吨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9-29

招标详情

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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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2号泊位(一期)35吨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2号泊位(一期)35吨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2号泊位(一期)35吨电动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采购1台35吨电动叉车,电动叉车主要用于**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2号泊位的抓斗搬移、检修、保养作业等。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电动叉车包含叉车的设计、制造、部装、总装、试车、发货运输至现场、现场卸车、安装和测试、试验、特种设备报检、验收、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

2.3交货地点:**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2号泊位。

2.4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以中标人响应的最快交付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为叉车的授权代理商或制造商。

3.1.2.1如投标人是代理商,须获得所投产品品牌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代理证明材料。所投产品系为国内生产的品牌,其制造商须具有符合本招标产品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取得有效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3.1.2.2如投标人是制造商,所投产品系为国内生产的品牌,须具有符合本招标产品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取得有效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3.1.2.3如投标人所投产品系为境外制造,原装全进口的,所投产品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3.1.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视制造商为本项目唯一有效投标人。若出现两个及以上代理相同品牌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唯一执有所投标品牌产品制造商出具本项目投标授权委托书的视为有效投标人,如同一品牌出现有两个及以上本项目投标授权委托书的,取消该品牌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2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品牌在市场上至少有1台额定载荷30吨及以上电动叉车交付使用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代理商的销售合同或协议书的关键页面复印件(能体现设备额定起重量、具体设备数量、设备技术参数及双方签字盖章的页面)、双方设备交机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或有效的叉车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报告复印件,业绩时间以设备验收合格时间或叉车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报告批准通过批准的时间为准,两者时间只要有任一证书落款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即视为项目业绩完成时间符合要求。

3.3对投标人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具有****点击查看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后附其财务报表。

3.4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信用中国”网(https://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网站查询材料附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2投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www.****点击查看.cn/search/cr/****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网站查询材料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5 年9月29日起至 2025 年10月13日23:59止(**时间,下同),使用账号及密码登录**金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http://gxjh.****点击查看.cn)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完成注册),逾期将无法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具体操作:点击**金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gxjh.****点击查看.cn)主页,第一步【招标执行】-【我要参与】-【立即参与】(参与多标段的需要选择相应标段);第二步【招标执行】-【我的项目】-【购买文件】-【付款】;第三步【招标执行】-【我的项目】-【文件下载】。(如有平台操作相关疑问,咨询电话:400-****点击查看-2166转7 )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费用在线支付,售后不退。支付完成可在线自助开票。具体操作: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采购执行】-【订单开票】。

4.4编制投标文件无需使用CA。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9时30分(**时间)。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投标客户端在电子交易平台首页【常用工具】中下载。)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生成“etnd”结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平台递交(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递交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识别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投标人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标段),费用在线支付,售后不退。支付完成可在线自助开票。具体操作: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采购执行】-【订单开票】。

5.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须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发开始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使用密码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不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5.5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文件,无需现场开标,无需缴费办理电子CA。

5.6投标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可在交易平台“常用工具”下载观看https://gxjh.****点击查看.cn/cms/gxjh/webfile/zdgxjh=tool/index.html。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点击查看.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点击查看.cn/)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om)和**金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gxjh.****点击查看.cn)上发布。

7. 质疑与投诉

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应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提出质疑或投诉的同时要求提交书面的真实举证材料,否则不予以受理。

8.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路18号**大厦4楼

联系人:潘工

电 话:0770-****点击查看679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市**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9楼916室

联 系 人:宋工

电 话:0771-****点击查看390

邮 箱:****点击查看@163.com

9.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监督电话:0770-****点击查看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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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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