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中央部门2026-2028年支出规划和202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有关要求,各部门应在编报2026年部门预算(一上)时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预算及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为了做好我所2026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要求: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范围
各部门使用纳入2026年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点击查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100万)、工程(120万)和服务(100万),以及会议服务(100万),应当纳入 2026****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预算的编报范围。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预算工作重要性认识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预算工作重要性认识。政府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约束,做到预算、计划和执行有效衔接,确保采购计划、****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和数额执行,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预算
使用纳入2026年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点击查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以及会议服务,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预算。****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预算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要求
(一)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范围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报部门预算的要求,部门预算支出涉及购置车辆、租用土地、办公用房、业务用房,以及购置形成各类资产的资本性支出(包括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应编报“一上”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二)高度重视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工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工作,新增资产配置要与预算安排相衔接,结合存量资产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并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上述车辆台数,租用土地、办公用房、业务用房面积数,以及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台套数,将作为2026年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2026年部门预算“二上”编报时,购置或租用资产不得超过“一下”控制数。
各部门应认真填写配置需求说明。对于纳入新增资产预算的车辆、土地、房屋及设备,申报“一上”和“二上”预算时,务必详细填写配置需求说明,避免因新增资产配置需求不明确、不完整被财政部门核减。
(三)按规定口径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编报租用土地、办公用房、业务用房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中办公用房,按办公室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填报,租用的办公用房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规定的标准。业务用房按为开展各类业务设置的特殊技术业务场所填报。
车辆购置预算包括车辆购置价格、车辆购置税及其他相关支出。车辆配备标准按《****点击查看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科发条财字〔2019〕3号)执行。车辆保险费不作为车辆购置费,应纳入公务用车运行费。
要求落实国家有关政策,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车辆使用性质为“工作用车”的车辆,应更新配备新能源汽车,具备条件的其它车辆,也应配备新能源汽车。除“业务用车”以外不得配备越野车。
三、上报时间及方式
各部门务必于7月9日下班前发邮箱(**所区:zhangyuhong@iga.****点击查看.cn;**所区:yuyang@iga.****点击查看.cn)上报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及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无需上报纸质报表。
**所区联系人:张玉宏 电话:0431-****点击查看2252
**所区联系人:于洋 电话:0451-****点击查看3227
集采目录网址:https://www.****点击查看.cn/freecms/site/zygjjgzfcgzx/jcml/info/2020/62285.html
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