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际机场东莞空港中心 (码头南岸部分)智能导引车及水平运输系统采购项目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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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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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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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评标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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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40:26
公告内容

****点击查看中心 (码头**部分)智能导引车及水平运输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评标报告

****点击查看**中心 (码头**部分)智能导引车及水平运输****点击查看委员会

2025年9月5日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点击查看**中心 (码头**部分)智能导引车及水平运输系统采购项目

2、建设地点:**市沙田镇**市沙田镇西大坦****点击查看开发区)

3、招标人:****点击查看

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5、建设规模:****点击查看**中心项目第一期建设包括驳船码头**部分及主地块工程。为了确保****点击查看中心的高效运作,需要采购智能导引车用以运载集装箱连接码头与主地块空运货站2楼。

6、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576天,一期交付自2025年9月2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开始日期以实际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为准),二期(如有)按招标文件规定。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含采购智能导引车(Intelligent Guided Vehicle,简称IGV)及水平运输系统以及配套的车队调度和管理系统(Fleet Management System,简称FMS), 应用场景为码头及空运货站,为有管控的混行模式(可与经培训及授权的工作人员和有人集卡/其他工作车辆混合运行)。本次招标为包含设计、采购、生产、安装、调试和测试、系统试运行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其过程和交付以及后续服务需满足第五章《技术规格书》所有要求,包括在实际运营场景下,满足流量需求。本次招标车辆及系统的关键节点工期、技术需求、详细技术规格及主要技术性能等技术说明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9 ****点击查看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3 人****点击查看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6 位专家于 2025年9月4日15:00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评标报告附表。其中 为招标人专家代表, 为从 **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出产生。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点击查看委员会负责人。

4、各评委的签到情况

评委的签到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三、开标及评标情况
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情况

(1)开标时间:2025年9月4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开标室(11);

(3)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第一个信**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并同步到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有效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具体投标收标情况详见《****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和《****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评标收标会议情况记录表》。

2、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情况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标结束后,直接在评标室开启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摇取下浮率及计算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无需到场参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启及下浮率摇取情况记录在案,具体开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3、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2025年9月5日09:30至2025年9月5日18:10。

(2)评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评标室(14)。

4、评标参会人员

****点击查看(招标人)

****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四、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一览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1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2

****点击查看公司

3

****点击查看

4

****点击查看**公司

五、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无。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 无。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无。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无。

评审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件表格。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本项目招标的评标办法为(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 评标价低的优先;

(2) 商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 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 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5) 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工期、项目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如投标人不具备拟分包工作所需的某专项工作相应资质或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项目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要求,投标文件报价信封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10项要求;

b. 已标价报价明细表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点击查看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集装箱码头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A): 0~25分

其中:

车体设计技术亮点: 0~5分

异常应对方案设计: 0~5分

调度管理系统(FMS)设计: 0~5分

模拟仿真-模拟仿真报告(含视频): 0~5 分

售后服务: 0~5 分

其他评分因素(B): 0~35 分

其中:

企业业绩: 0~17 分

公司综合能力: 0~3 分

自动驾驶能力证明: 0~8 分

模拟仿真-仿真结果(IGV数量): 0~7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C): 4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评标室开启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无需到场参会。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报价信封文字报价

备注: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元。

T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平均价×(1-3%)×(1-摇珠的下浮率)

投标报价平均价: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

下浮率以摇珠方式抽取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球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招标项目的下浮率。(注:下浮率摇珠区间差值为3个百分点,三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车体设计技术亮点

5分

满足本招标项目特定要求的设计或技术亮点,特别是与空运货站交接台对接部位的安全设计、专用集装箱供电/供气的技术方案、提升运营效率如速度,控制等的优化;需提供详细的设计和说明。

根据技术亮点的实用性和先进性进行评审,每个技术亮点得1-2分,最高得5分。




异常应对方案设计

5分

提供各种故障级别和类型的应对方案以最大程度保障生产,至少包含以下3类故障场景:

① 单一IGV安全传感器切断,运动控制和网络正常;

② 网络故障或FMS故障,全部IGV脱机;

③ 单一IGV在码头坡道桥发生轮毂轴承故障或轴断裂;

④ 其他故障类型由投标人补充(需要具体说明包括应用的工具应该在供货范围内,并且需要提供估计处理时间)

(1) 提供的异常应对方案覆盖异常类型,合理可行,应对方案易于操作,快速,得4-5分;

(2) 提供的异常应对方案覆盖异常类型,应对方案操作便利性不足,得2-3分;

(3) 未提供异常应对方案或提供得异常应对方案存在明显不足或不合理,得0-1分。




调度管理系统(FMS)设计

5分

根据提交的调度和管理系统功能和界面设计,包括智能调度、逻辑优化、任务分配、监控功能、用户**程度、系统稳定性和安全性设计等进行评审:

(1) 系统调度和管理功能完善、应用高端智能技术,充分考虑系统冗余和安全,有充分实际案例支持,设计优秀得5分,

(2) 系统调度和管理功能完善、应用高端智能技术,充分考虑系统冗余和安全,设计优秀,但没有充分案例支持,得3-4分,

(3) 系统调度和管理功能基本、有考虑系统冗余和安全,设计完整,得1-2分,

(4) 未提供调度和管理系统功能和界面设计或系统调度和管理功能未有充分描述,得0分。




模拟仿真

12分

注意:本项目针对70万吨和25万吨场景承诺的IGV数量,最高基准数量分别是【18台】和【14台】,如果投标人未提供承诺函,或不能承诺在18台和14台或以下,于70万吨和25万吨的场景可以满足本项目的服务承诺,视为不达标,模拟仿真整项得0分。




模拟仿真报告(含视频)

5分

(1) 模拟仿真报告和视频内容详尽,逻辑清晰,结果明确,说明具体仿真参数,可信度高,得5分;

(2) 模拟仿真报告和视频内容清晰,结果明确,但未有具体逻辑说明,或没有说明使用参数,可信度一般,得3-4分;

(3) 模拟仿真报告部分和视频内容描述不清,结论含糊,未能证明结论是否按照标书要求的参数进行,可信度存疑,得1-2分;

(4) 未提供模拟仿真报告和视频或报告内容明显不足,可信度低,得0分。

视频要求: 提供光盘, MP4格式, 70万吨和25万吨的场景各一段不多于5分钟的视频。




仿真结果(IGV数量)

70万吨场景

3分

根据承诺70万吨场景IGV数量进行评审,承诺数量比基准数量(18台)少1台得1分,少2台得2分,少3台或以上,得3分;

注:未提供该项承诺或承诺数量大于等于18台,不得分。




25万吨场景

4分

根据承诺25万吨场景IGV数量进行排序评审,承诺数量最少的,得4分,第二少的,得3 分,第三少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排名可并列;

注:未提供该项承诺或承诺数量大于等于14台,不得分。




售后服务

5分

备件的供应稳定性保证

2 分

根据第五章《技术规格书》23.2.3提交设备和工具清单进行评审,清单应包括明细、品牌、采购地等相关评审内容:

(1) 备件清单详细充足,全部可在中国国内采购,或提供切实措施保障备件供应,得2分;

(2) 备件清单尚可,大部分备件可在中国国内采购,且供应可靠,得1分;

(3) 备件清单简单,备件的供应存在较不确定性,不得分。




维护计划、驻场人员配置、技术中心位置及专家级人员配备

3分

根据第五章《技术规格书》23.2.3提交维护计划、驻场人员配置、技术中心位置及专家级人员配备安****点击查看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备核心研发及产品升级(包括软件)能力,当现场技术人员无法解决问题时,专家可以到场支持的时间。****点击查看中心的位置及针对本招标项目的产品的产品专家级人员的常驻地点,以及承诺在必要时专家可以到场的时间):

(1) 维护计划完善、驻场人员配置充足、可提供专家级人员和设备支持且4小时内到场,得3分;

(2) 维护计划、驻场人员配置尚可、可提供专家级人员和设备支持且4小时内到场,得2分;

(3) 维护计划完善、驻场人员配置充足或维护计划、驻场人员配置尚可、可提供专家级人员和设备支持且12小时内到场,得1分;

(4) 未提供该项承诺,或专家级人员和设备支持超过12小时到场的,不得分。




2.2.4(2)

企业业绩

17分

A.公司业绩

6分

近10年中(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在2015年1月1日之后,下同)已供应完成10台IGV或以上规模的集装箱码头项目,每个符合标准的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备注: 必须是智能自动驾驶的IGV项目(磁钉导航的AGV项目、无人集卡项目,不予认可)。


B.混行模式业绩

8分

近10年已供应完成的IGV集装箱码头项目是混行模式的业绩,以及该业绩供应完成的IGV数量:

(1) 具有混行模式项目业绩,且该业绩IGV数量为15台或以上,每个业绩得4分;

(2) 具有混行模式项目业绩,且该业绩IGV数量为10台或以上,每个业绩得3分;

(3) 具有混行模式项目业绩,且该业绩IGV数量为10台以下,每个业绩得2分;

本项最高得8分,每个业绩不重复得分。


C.自动驾驶车辆业绩

3分

近10年已供应完成的集装箱码头项目中,自动驾驶车辆(限IGV、AGV、无人集卡等集装箱用车辆)累计数量:

(1) 累计供应数量50台或以上得3 分;

(2) 累计供应数量25(含25台)-50台(不含50台)得2分;

(3) 累计供应数量少于25台(不含25台)得 1 分。

(4) 本项最高得3分。


备注:

(1) A、B、C三项可重复得分。

(2) 本评审标准所要求的业绩仅限中华人民**国境内业绩。

(3) 供应完成:合同已全部完成,或合同已部分完成,可提供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或移交完成证明、或指标完成证明等相关供应完成证明资料的,皆可视为供应完成。

(4) 混行模式:指IGV可与经培训及授权的工作人员和有人集卡/其他工作车辆混合运行 。

(5) 上述业绩必须在投标文件的“近年完成的集装箱码头项目情况表”中填报并须在表后附上能反映业绩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同时提供①业绩合同②验收合格证明或移交证明或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函件(加盖业主法人公章)等。

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名称、签约主体、规模、范围、是否为混行模式、合同签订时间、完成供应数量等反映业绩符合上述A\B\C项所需的评审要求或指标的关键页,如果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出全部业绩指标的内容时,投标人还需提供能反映相关指标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2.2.4(2)

公司综合能力

3分

外部认证

3分

具有以下有效认证,每个可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3分:

(1) 负责FMS****点击查看公司具有软件开发CMMI 4级或以上认证;

(2) 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自动驾驶系统/设备具有ISO21434或IEC62443认证;

(3) 具备IGV整车具有CE MD 认证的案例;

(4) 公司出产的IGV或同类车辆产品具有电子功能安全ISO26262 ASIL-D认证。

备注:

同类车辆产品是指 AGV、无人集卡、无人牵引车等无人驾驶集装箱用车辆。


2.2.4(2)

自动驾驶能力测试证明

8分

需根据第五章《技术规格书》第8.1.2节要求的测试案例,提供其中标注*号的8个指定案例的测试记录,证明产品通过测试,每提供一个对应测试案例的有效完成的测试记录得1分,如果未能提供完整、可信的测试结果,或提供的测试结果无法证明测试完成性及真实性,本项不予评分,本项最高得8分。

备注:

(1) 提供的测试记录证明可以是:①提供以往项目经过业主盖章证明通过的测试文件,提交的测试文件必须可以看到具体测试用例跟标书要求的一致,也需要表明测试通过,也必须有业主盖章证明。或②投标人针对标书要求的测试用例进行测试,提交测试报告。提交的测试文件必须可以看到具体测试用例跟标书要求的一致,也需要表明测试通过,也必须有****点击查看协会监理单位证书或通过IS0/IEC17020认证的检验机构的第三方测试单位盖章。

(2) 请注意:测试的车辆必须是IGV。

(3) 一个指定测试案例提供多个测试记录,不得重复得分。


2.2.4(3)

评标价

40分

价格得分按下式计算: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Y:价格评分权重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评标基准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 0.2 )。

本项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其中评标基准价T的计算:

T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平均价×(1-3%)×(1-摇珠的下浮率)

投标报价平均价: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

下浮率以摇珠方式抽取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球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招标项目的下浮率。(备注:下浮率摇珠区间差值为3个百分点,三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注:评标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评审得分合计

得分排名

1

****点击查看

通过

通过

21.67

35

通过

36.56

93.23

1

2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通过

21.41

28

通过

37.16

86.57

2

3

****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通过

18.91

20

通过

35.85

74.76

3

4

****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通过

18.33

12

通过

38.66

68.99

4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序号

投标人名称

综合得分

排名

推荐中标候选人

1

****点击查看

93.23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2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86.57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3

****点击查看**公司

74.76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4

****点击查看公司

68.99

4

注:以上名单按投标文件的最终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在完成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全部评审后,汇总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推荐前3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详见评标报告附件表格),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

第二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记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十一、附件

附件详见各附表

****点击查看**中心 (码头**部分)智能导引车及水平运输****点击查看委员会

日期:2025年9月5日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附件(1)
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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