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苍南水务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处置(第二次)公告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苍南水务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处置(第二次)公告

发布于 2026-09-15

招标详情

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苍南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3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7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55条

立即监控

一、比价单位:****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报废车辆处置

三、标的存放地点:**省**市苍**灵溪镇山海大道588号****点击查看停车场)

四、比价内容:报废处置八辆车牌号为浙CD8033、浙CD8682、浙CD8819、浙CD8822皮卡车和浙CZ35N1、浙C12K0R、浙CJ2G33、浙CP80K6普通货车。

五、成交单位选定:此次采用比价方式选定成交单位,竞价底价皮卡车1700元/吨、普通货车1600元/吨,低于竞价底价为无效报价,如产生多个并列最高价的,由现场管理人员公开抽签决定。

六、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提交意向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七、意向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意向单位资质有效期覆盖本项目处理期,必须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点击查看商务局盖章),并确保在**地区完成车辆报废注销手续,不能进行业务分包转包和联合体报价等。

八、报名、比价起止时间:2026年9月17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报名、比价地点:**省**市苍**灵溪镇山海大道588号**水务办公楼十楼会议室。

未报名的意向单位不得参与比价;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未密封的或在报名场所填写的《比价报价单》本公司概不接收。

十、标的物查看时间、地点: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早上8:3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意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查看,地点为**省**市苍**灵溪镇山海大道588号****点击查看停车场),查看联系人:章先生,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8686。

十一、竞价保证金

1.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整;必须在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向**水务提交。

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9月22日。

户名:****点击查看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支行

账号:33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9599999

2. 意向单位需提供保证金缴纳证明,必须为竞价保证金已缴纳的收款收据电子版打印件,否则意向单位不得参与竞价。意向单位在竞价保证金缴纳后在工作时间内向本项目联系人报名后索取****点击查看银行转账证明图片,如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转账记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自行打印。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3. 比价单位在确定成交单位后5日内向未成交的意向单位退还竞价保证金。比价单位在成交单位完成办理车辆报废相关手续后5日内,向成交单位退还竞价保证金。

4. 如意向单位在竞价保证金过程中发生下列行为,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意向单位在比价文件中规定的竞价有效期内撤回其竞价;

(2)成交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根据规定与比价单位签订合同;

(3)经认定意向单位在竞价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二、意向单位须知

1.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辆报废、回收、车辆户籍注销等手续,并向比价单位提供《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证明。如不能如期完成报废相关手续,每延迟一天扣除报价保证金的5%,以此类推。如超7个工作日还不能完成报废处置,则扣除全额保证金,并退还报废车辆。

十三、竞价时间、地点:2026年9月23日下午2:00,**省**市苍**灵溪镇山海大道588号(**水务办公楼十楼会议室)。

十四、联系人:郑先生 137****点击查看5005

监督部门:****点击查看纪检室

联系电话:0577-****点击查看5576

比价报价单.docx


****点击查看

2026年9月15日

附件(1)
比价报价单.docx
下载预览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