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某部车辆承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更正日期:2025年7月1日
四、更正内容:
1、原采购招文中: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 (四)维修费 2、“工时报价”是维修项目的工时费用报价,以**4S店维修工时费为基准。5、零配件进货价格应当做到公开、透明、真实。零配件供货价依次参考京东自营店价格和供货厂家指导价为指导。零配件供货价超过500元以上的应提供进货单原始凭证,零配件费用与工时费的比例应不超过5:1。7、响应供应商按照工时费、投标折扣分别报价。
更正为:2、“工时报价”是维修项目的工时费用报价,****点击查看行业协会发布的《汽车维修工时定额》为基准,定额以外的参考**4S店维修工时费。5、零配件进货价格应当做到公开、透明、真实。零配件供货价依次参考京东自营店价格和供货厂家指导价为指导。7、响应供应商按照投标折扣报价,该投标折扣同时适用于工时费和零配件费用。
2、原公告中:六、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7月03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3日9时30分。七、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3日9时30分。
更正为:六、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7月08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9时30分。七、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8日9时30分。
3、原采购招文中:点击查看委员会认定,并在评审报告中注明理由。(5)报价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情况退出谈判;提交最终报价的报价供应商一般不得少于3家;只有6家的,按照本部分“(二十一)特殊情形的处理规定”1条有关规定执行。最终报价是报价供应商报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经过6轮谈判后,报价供应商响应内容仍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或谈判过程中发现报价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淘汰,不允许参加最终报价,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5.最终报价 (3)最终报价是报价供应商报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本部分“(二十一)特殊情形的处理规定”1条规定的,提交最终报价的报价供应商可以为6家。(十)商务、技术评审 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同一报价供应商的商务或技术的评分,****点击查看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60%以上的,以其他评委的评分均值作为该成员的评分;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的评分均偏离60%以上的,以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计算。(十一)价格评审(6)部分报价供应商最终报价超预算的,应当继续评审。评审后,预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未超预算的,评审结果有效。预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超预算,经采购单位书面确认能够追加的,评审结果有效;不能追加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排名结果依次递补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剩余有效报价供应商数量应当达到需要递补报价供应商数量的6倍,否则由采购机构重新组织采购。 (二十一)特殊情形的处理规定 1.报价供应商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供应商只有6家且预算500万元以下项目,或重新组织采购仍只有6家报价供应商响应的项目,评审委员会认为谈判文件无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由采****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按照原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继续组织评审。 六、成交 (一)成交供应商公示1.评审结束后6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采购机构将评审结果报采购单位;有异议的,报价供应商可以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提出质疑。3.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且本项目在处罚范围内的,取消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被取消或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排名结果依次递补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剩余有效报价供应商数量应当达到需要递补报价供应商数量的6倍,否则由采购机构重新组织采购。(二)成交通知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6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向未成交供应商发出《未成交通知书》。
第三部分谈判须知 五、谈判与评审 (九)谈判及报价 (2)通常采用6轮谈判、3次报价,确实需要增加或减少谈判、报价轮次的,应当在谈判文****更正为:第三部分谈判须知 五、谈判与评审 (九)谈判及报价 (2)通常采用2轮谈判、3次报价,确实需要增加或减少谈判、报价轮次的,应当在谈判文****点击查看委员会认定,并在评审报告中注明理由。(5)报价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情况退出谈判;提交最终报价的报价供应商一般不得少于3家;只有2家的,按照本部分“(二十一)特殊情形的处理规定”1条有关规定执行。最终报价是报价供应商报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经过2轮谈判后,报价供应商响应内容仍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或谈判过程中发现报价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淘汰,不允许参加最终报价,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5.最终报价 (3)最终报价是报价供应商报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本部分“(二十一)特殊情形的处理规定”1条规定的,提交最终报价的报价供应商可以为2家。(十)商务、技术评审 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同一报价供应商的商务或技术的评分,****点击查看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20%以上的,以其他评委的评分均值作为该成员的评分;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的评分均偏离20%以上的,以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计算。(十一)价格评审(6)部分报价供应商最终报价超预算的,应当继续评审。评审后,预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未超预算的,评审结果有效。预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超预算,经采购单位书面确认能够追加的,评审结果有效;不能追加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排名结果依次递补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剩余有效报价供应商数量应当达到需要递补报价供应商数量的2倍,否则由采购机构重新组织采购。(二十一)特殊情形的处理规定1.报价供应商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供应商只有2家且预算500万元以下项目,或重新组织采购仍只有2家报价供应商响应的项目,评审委员会认为谈判文件无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由采****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按照原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继续组织评审。 六、成交 (一)成交供应商公示1.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采购机构将评审结果报采购单位;有异议的,报价供应商可以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提出质疑。3.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且本项目在处罚范围内的,取消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被取消或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排名结果依次递补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剩余有效报价供应商数量应当达到需要递补报价供应商数量的2倍,否则由采购机构重新组织采购。(二)成交通知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向未成交供应商发出《未成交通知书》。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