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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关于**南滩国家草原自然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地块用地规划 条件论证和概念性规划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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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滩国家草原自然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地块用地规划
条件论证和概念性规划方案的公示
**南滩国家草原自然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地****点击查看牧场(**南****点击查看园区域),属于**南滩****点击查看管理局****点击查看牧场)的国有土地(桑草证字第(2008)第001号),总用地面积为17768.32平方米(约26.65亩),共分为9个小地块(其中1个小地块处于公园规划范围以外,其他8个小地块均在公园规划范围以内)。
为完善南滩草原公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景区生态旅游公共服务水平,****点击查看政府同意由**南滩****点击查看管理局实施该项目。项目地块为《**县人潮溪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点击查看牧场的部分规划建设用地,已纳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但未明确建设用地相关规划指标条件。为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实施,****点击查看中心委托湖****点击查看监测所编制了《**南滩国家草原自然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地块用地规划条件论证和概念性规划方案》。现将该规划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总建设用地面积为17768.32平方米,其中高岩桩地块一建设用地面积为4621.13平方米;高岩桩地块二建设用地面积4415.91平方米;黄家垱地块三建设用地面积300.09平方米;湘鄂情地块四建设用地面积1048.62平方米;黄土坪地块五建设用地面积3173.8平方米;猪脑壳包地块六建设用地面积547.32平方米;丝茅垱地块七建设用地面积2666.64平方米;老虎台潭地块九建设用地面积759.07平方米;郭家垱地块十建设用地面积235.74平方米。
高岩桩地块一、高岩桩地块二、黄家垱地块三、湘鄂情地块四、黄土坪地块五、猪脑壳包地块六、丝茅垱地块七和郭家垱地块十规划用途均为其他特殊地;老虎台潭地块九规划用途为文化用地。高岩桩地块一规划容积率为不大于1.5;高岩桩地块二、黄家垱地块三、湘鄂情地块四、黄土坪地块五、猪脑壳包地块六、丝茅垱地块七、老虎台潭地块九和郭家垱地块十规划容积率均为不大于1.2。高岩桩地块一、高岩桩地块二、湘鄂情地块四、黄土坪地块五和丝茅垱地块七规划建筑密度均为不大于40%;黄家垱地块三、猪脑壳包地块六、老虎台潭地块九和郭家垱地块十规划建筑密度均为不大于50%。高岩桩地块一、高岩桩地块二、湘鄂情地块四、黄土坪地块五和丝茅垱地块七规划绿地率均为不小于10%;黄家垱地块三、猪脑壳包地块六、老虎台潭地块九和郭家垱地块十规划绿地率不作控制要求。高岩桩地块一规划建筑限高为不大于18米;高岩桩地块二、黄家垱地块三、湘鄂情地块四、黄土坪地块五、猪脑壳包地块六、丝茅垱地块七、老虎台潭地块九和郭家垱地块十规划建筑限高均为不大于12米。建设不少于280个机动车停车位,按照不低于4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建筑间距满足《**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有关规定。建筑最小离界距离为1米,****点击查看车行道路的最小距离为3米。建筑风格体现现代和地方民族建筑特色相结合,建筑屋顶采用坡屋顶形式,建筑色彩总体柔和淡雅,与周边空间环境相融合。湘鄂情地块四建设应保障其内部的公园道路路面宽度不小于5米,同时保障公园道路的畅通及公共使用属性。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按法定程序进行公示。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认同,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22日(为期15天)
公示地点:****点击查看牧场现场、**县公众信息网
受理电话:****点击查看020 139****点击查看1868
公示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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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