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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车辆UBI大数据服务项目(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就****点击查看车辆UBI大数据服务项目(二次)(采购编号:****点击查看)进行直接采购。本项目于2025年9月11日9时30分,****点击查看集团公开开启响应文件,****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车辆UBI大数据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主要内容:****点击查看车辆UBI大数据服务项目(二次)服务内容为围绕车险领域,通过分析车辆驾驶行为等动态因子等(里程、时长、次数、疲劳、超速等相关方面维度),对车辆进行建模分析,形成车辆画像,将车辆风险进行风险等级排序,得到目标车辆风险评分等级,精准有效识别车辆驾驶行为风险。本项目主要包含私家车和货车。本次仅采购标包1:货车数据服务。
4、成交候选人
标包1第一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注册地址:**市**区西潞街道长虹西路73号1幢1层C21
最终响应总报价:人民币990000.00元
年度报价:人民币330000.00元/年
公示期:自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5日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详细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紫云路888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155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点击查看.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点击查看.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同步发布。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