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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市移动式生活垃圾压缩箱及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移动式生活垃圾压缩箱及可卸式垃圾车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点击查看.cn/)**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29 10:00:00 至 2025-10-10 10:00:00 (**时间,下同),登录 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0-21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1)按照河****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 (2)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代理费的收取参照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付费主体:中标人。 平台使用情况:使用平台名称: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收费标准:项目类别:1、m<50万(m≠0)、500,2、50万≤m<100万、800,3、100万≤m<500万、900,4、500万≤m<1000万、1500,5、1000万≤m<2000万、2000,6、2000万≤m<4000万、4500,5、4000万及以上、5000,视项目具体情况收费。付费主体:投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联系人:胡双霞;联系方式:0311-****点击查看1908
监督部门名称: ****点击查看
电话: 138****点击查看0223
电子邮箱: /
否
是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市移动式生活垃圾压缩箱及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 投标人 | 900 |
****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
**市 | 地址:**省**市**区翟营北大街10号上东公寓23楼2315A |
062450 | 邮编:050000 |
李宏康 | 联系人:胡双霞 |
138****点击查看0223 | 电话:0311-****点击查看1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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