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马畈镇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电子抓拍设备项目-成交公告

光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马畈镇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电子抓拍设备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5-04-05
光山****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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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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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马畈镇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电子抓拍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4月0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点击查看-1 在马畈镇街道8337与镇区主干道(狮子桥)交叉口,S337****点击查看广场路口,马南路****点击查看卫生院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及交通违法抓拍电子设备。(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点击查看 **省**市**县****点击查看花园门面房3号 637,700.00 评审价格:637700元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点击查看马畈镇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电子抓拍设备项目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1 637700.00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朱厚安、吴晓燕、尤学敏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10,84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弦山北路与西三环交叉口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376-****点击查看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盛世**小区南面门面房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376-****点击查看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376-****点击查看883
附件(5)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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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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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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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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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明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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