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桂BYL060红旗牌小型轿车转让项目(三次挂牌)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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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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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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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交签约。 (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到签约地点与****点击查看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点击查看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 (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点击查看 2.交易价款支付及结转。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至****点击查看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点击查看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3.交易税、费。(1)车辆过户之前的违章、逾期年检罚款等行政处罚费用以及开具与车辆交易价款相等金额的发票所涉及的税由转让方承担。如车辆年审及**费逾期未办理且需要补办所涉及的费用、车辆过户(含补办材料)费用、更换牌号费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需补办)、车船税(如需补交)、尾气检测(如需办理)等税、费由受让方承担。(2)受让方提车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维修费用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完全承担,车辆持有单位、转让方以及****点击查看不承担任何责任。(3)车辆以现状竞价和交付,若车辆存在油箱无油、机油渗漏、电瓶无电、轮胎无气、不能启动等情况,受让方需自行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4.由于年审未通过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则取消交易,受让方应退还车辆及相关证件,受让方仍需支付交易服务费。 5.请受让方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办理完毕成交、过户、交接手续,以免造成违约。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车辆过户后所有权已转移,****点击查看动车所有人才有权申请使用性质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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