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铁路(机场)建管中心公务用车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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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点击查看中心公务用车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市****点击查看中心公务用车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办事处**路以西玉荷路以北

成交金额:172500.00元

评审报价:172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备注

1

▲公务用车

哈弗

2024 款哈弗二代大狗 PHEVHi4 102KM 潮

电Plus版

1辆

1725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民强、段家顺、唐黛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鳌峰中路39号、**市梅园路52****点击查看中心六楼,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1423、0563-****点击查看233。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鳌峰中路39号

联系方式:189****点击查看1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梅园路52****点击查看中心六楼

邮 箱:****点击查看@qq.com

联系方式:0563-****点击查看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主任、谷工

电 话:189****点击查看1423、0563-****点击查看2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24日

采购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附件(3)
附件_456725222_2914503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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