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比选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机构的公告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比选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机构的公告

发布于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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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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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我委公务车辆运行安全,规范公务车辆维修保养,严控公务车辆运行经费支出,现拟公开比选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采购内容:满足我委公务车辆维修需求,各项维保质量、技术要求符合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规定。

服务周期为3年,合同每年一签,每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直至3年服务期满。视服务情况,我委有单方面无偿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力,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资格要求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账务会计制度,应提供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等账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日常养护、车辆维修、年检代办、紧急救援等业务,应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车辆维修资质、专业人员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应提供近3个月纳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障的凭证及承诺函。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纪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取消投标资格。

(二)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年内)承接过不少于3个(含)同类型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资料递交

(一)投标资料

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比选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复件件和授权委托书(法人参与请忽略)。

3.本公告第二部分“资格要求”中所涉相关材料。

4.公务车辆维修报价单。

(二)递交方式

以上资料请依次胶装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后密封,封面需注明:****点击查看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比选材料、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于2025年8月26日9:30-18:30递交至**市**区**路30号,拉****点击查看办公室(主楼一楼109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比选办法

本次比选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比选,综合得分前2名确定为本次比选中标机构,并在****点击查看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891-****点击查看691,173****点击查看2666

特此公告。

附件1:评分细则.pdf

附件2: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报价表(含工时费).pdf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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