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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机构的公告
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落实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要求,我****点击查看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机构承接车辆维修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有意向承接我院未来3年(服务期限:2025年5月至2028年4月)公务用车维护服务的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机动车维修资质;
二、车辆维修场所距我院路程5公里以内;
三、熟悉丰田、别克 、森源、起亚品牌车辆维修;
四、三年内经营活动无失信记录。
请有意向承接的机构,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维修维护报价表(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动车维修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我院(地址:**县屯城镇**横路5号605室)。我院将对报名车辆维修机构进行现场考察和维修维护报价情况,择优选取两家机构作为我院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机构。
如有不清楚事宜和需要了解车辆信息,请联系以下工作人员:办公室卓晓鹏 ,联系电话:178****点击查看9083。
****点击查看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