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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县城市公共区域停车泊位收费标准风险评估征询公众意见的公示
为规范**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改善**交通秩序,缓解行车难和停车难等问题,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配置效率,我县计划制定城市公共区域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现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点击查看**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粤发改规〔2024〕3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府〔2023〕16号)等文件规定,开展制定**县城市公共区域停车泊位收费标准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将该决策事项公示如下:
一、决策概况
(一)决策名称:制定**县城市公共区域停车泊位收费标准
(二)决策单位:****点击查看改革局
(三)决策承办单位:****点击查看
(四)收费依据:《**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建设厅 ****点击查看运输厅 ****点击查看管理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等文件。
(五)收费范围
**县县城及各乡镇公共区域范围依法规划和设置的停车泊位。
(六)收费标准(详见《制定**县城市公共区域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
路内停车泊位收费
收费时段 | 停车时长 | 县城路段 | 乡镇路段 |
8:00-22:00 | 半小时内离场 | 免费 | |
首小时 | 2.5元 | 1元 | |
超过1小时后,每半小时计费一次 | 1.25元 | 0.75元 | |
22:00-次日8:00 | 半小时内离场 | 免费 | |
首小时 | 2.5元 | 1元 | |
超过1小时后,每半小时计费一次 | 1.25元 | 0.50元 | |
同一车位连续停放最高限价 | 4元 | 3元 | |
全天 | 24小时内同一车位连续停放最高限价 | 20元 | 12元 |
立体车库停车泊位
收费时段 | 停车时长 | 立体车库 |
00:00-24:00 | 停放0-2小时 | 5元 |
停放3小时 | 10元 | |
停放4-12小时 | 20元 | |
停放12-24小时 | 30元 | |
一、收费标准细则 3.立体车库不享受首半小时免费优惠,0-2小时(含2小时)收费5元;3小时收费10元;4-12小时(含12小时)收费20元;12-24小时(含24小时)收费30元;24小时停放上限为30元。 4.实行按次计费的,车辆一次进出为一次服务,再次进入车位的重新计费。 5.收费时段内最高限价:全天是指同一车辆在同一车位连续停放24小时的最高收费,车辆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视为第二次停放,重新计费。 6.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结合停车路段、时段、时长推出优惠收费标准。 7.对执行任务中的军车、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作业车、抢险救灾车、殡葬车、实施社会救助专用车辆、福利院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二、收费类型划分 (一)立体车库路段:文化广场立体停车库、**路旧电影院立体车库、****点击查看中心侧立体车库。 (二)县城路段:**路、工业大道、**路、江滨路、大堤路、**二路(镇五小)、大王山、文化广场、二环路、一环路等县城建成区范围内路段。 (三)乡镇路段(指镇规划区范围内,不含超出镇规划区范围的乡道和村道):**镇、宋桂镇、平台镇、建城镇、桂圩镇、宝珠镇、**镇、大湾镇、东坝镇、历洞镇、连滩镇、千官镇、通门镇、南**镇。 |
(七)决策意义:有助于提升市容市貌、改善**停车秩序、交通环境及公众出行体验,提高交通**利用效率,解决行车难和停车难问题,助力**县停车规范化,推动城市治理。
二、征求意见内容
(一)收费标准对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的影响;
(二)收费标准对地区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收费标准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的影响;
(四)收费标准对公众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五)公众对收费标准的支持态度;
(六)公众关心的与收费标准相关的其他问题、意见、建议及诉求。
三、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决策承办单位以及评估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及诉求。
四、公示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一)决策承办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李金兴
电话:0766-****点击查看287
(二)评估单位:**省****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李工/陈工
电话:020-****点击查看5568
邮箱:****点击查看@greatgz.cn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