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结果公示(2025-JQWCNP-F1008)(第1包)

某单位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结果公示(2025-JQWCNP-F1008)(第1包)

发布于 2025-08-26
南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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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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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车辆维修定点服务(二次)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环城路104号

中标报价:工时单价:7元/工时、材料费上浮率:25%

五、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服务名称

投标人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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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按招标文件要求

**省**市

2年

六、评审专家名单

林烽、江其才、张宁、蒋云、何敏

七、其它补充事宜

**市****点击查看公司,提供的价格文件正本、副本封面均未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招标文件“36.(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照专用文件规定的商务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所投服务的具体响应;提供的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所投服务的具体技术要求,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由于合格的投标人共两家,按照招标文件第20.4条款“投标供应商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只有2家且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下项目,或重新组织采购仍只有2家投标供应商响应的项目,采购****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并根据论证情况按照以下方式处理:评审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无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采购机构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由采****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在不变更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改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机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注明采购方式变更及后续评审情况。评审委员会或采购机构认为存在价格虚高风险的,可以提出审价方式定价结算。”现场经采购单位报上级领导确认,本项目改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80****点击查看3793

地址:**省**市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魏先生

移动电话:156****点击查看0902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街道金祥路517号**海悦园2号楼3层C-302号房

联系方式:林忠良、王鹏、陈凯文0591-****点击查看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