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公安分局执法勤务用车采购(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金安公安分局执法勤务用车采购(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8-14
六安****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3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36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22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分局执法勤务用车采购(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分局执法勤务用车采购(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园区

成交金额:伍拾玖万壹仟伍佰元整(591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 称:小型客车;

品 牌:五菱;

规格型号:佳辰2022款1.5TCVT智享豪华型;

数 量:7辆;

单 价:84500元/辆。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长松、戴志娟、付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591500.00元。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市**区佛子岭路8号4楼,联系电话:0564-****点击查看265。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安**路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六****点击查看花园二期商业楼西楼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1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64-****点击查看132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025年8月14日

附件信息:

附件(4)
附件_530487036_336404528.pdf
下载预览
附件_530487036_336404530.pdf
下载预览
附件_530487036_336404531.pdf
下载预览
附件_530487036_336404529.pdf
下载预览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