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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 ||
****点击查看2025-2026年无人机辅助执法巡检服务项目采购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包括但不限于:1.供应商配备高分辨率相机和稳定云台系统的无人机设备、机载终端配备5G终端,并提供无人机飞行操作人员(人员必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在指定的工作时****点击查看运输部门开展公路路政执法巡检、道路旅客运输市场执法巡检、源头监管执法巡检、交通工程和港航执法巡检、执法监督检查、非现场执法设备巡检、协助取证和综合应急管理等场景下的无人机飞行巡检。相关操作人员和无人机设备的交通运输工具由供应商提供。 2.供应商配套提供巡检计划制定;每次巡检结束后的小结反馈(飞行日志)、月度、季度和年度巡检工作报告;对巡检过程中产生的视频、照片等资料进行规范化整理(分类归档、统一命名、文件名称添加时间/地点),存储于离线存储设备等服务。所有资料需符合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严防外泄;项目终止前,按照合同约定对全部巡检资料进行汇总,经双方确认后完成正式移交。同时,清除本地存储设备中的敏感信息,确保数据无残留。 3.供应商提供服务期间,无人机设备及操作人员涉及的故障及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4.供应商要配备符合采购方要求的专业技术团队,非经采购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团队人员。 具体详见****点击查看2025-2026年无人机辅助执法巡检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否 | ||
投资额(¥220,000元)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无 | ||
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本项 目服务期为12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 始计算。 | ||
¥220,000元 至 ¥1元 | ||
无补充 | ||
否 | ||
否 | ||
2025-05-23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