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呼和浩特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呼和浩特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呼和浩特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于 2025-05-16
一、合同编号:NMGZFCG-HT-2025-922364 二、合同名称:****点击查看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四、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点击查看

地址:**自治区_**市_****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中心12楼

联系方式:047****点击查看2126

供应商(乙方):****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市**区华美汽配城C区1号

联系方式:****点击查看4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急救车辆维修和保养,采购数量:1.0000; 1(项) ¥22,366.00 ¥22,366.00 一、服务要求 1、维修时限:正常情况下,车辆小修、维护当天完成,大修不超过3天完成,整车大修不超过 7 天完成。 2、零配件要求:成交单位提供的零配件****点击查看制造厂直供、认可或授权生产的,辅助****点击查看制造厂的要求。 3、设立服务区:设立维修绿色通道畅通服务专柜,专人接待。 4、接、送待修车辆: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免费上门接送车服务。 5、救援服务:**市行政区域内 24 小时提供免费救援服务,服务人应当在收到客户求救信息后 3个小时内到达救援现场并提供救援服务。 6、清洁服务:为完工出厂车辆提供免费清洁服务。 7、质量保证:维修出厂后,所维修部位、更换零部件质保期按照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8、急修、抢修工时费:不额外收取急修、抢修附加工时费。 9、免费为所有车辆进行至少一次四轮定位和动平衡服务。 二、考核验收 1、未按合同要求时限维修保养车辆的,或未达成采购人在合同范围内要求的售后服务内容的,给予书面警告,并责令整改。 2、在合同期内更换的配件不符合行业标准,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给予书面警告,并责令整改。 3、以上考核验收条款,如违反且接到整改通知后仍不积极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 5、供应商有义务在维修结束后,恢复车辆各部件及零配件的原来装配。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采购方利益。

合同金额: 22,366.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贰仟叁佰陆拾陆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点击查看

2025年05月16日

附件(1)
1747365612753_2464.pdf
下载预览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