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025年公务车辆定点采购维修保养供应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025年公务车辆定点采购维修保养供应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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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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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9 10:44:35

****点击查看对2024年-2025年公务车辆定点采购维修保养供应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供货竞争。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2025年公务车辆定点采购维修保养供应商服务;

(二)采购预算:最高预算15万元;

(三)服务期限: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1年;

(四)采购方式:****点击查看监管局网站公开招标;

(五)该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设置为1名,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设置为 2 名。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依据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按顺序对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未确认的中标候选人为替补候选人,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重新确认替补候选人为中标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该项目满足开标条件的投标文件数量设置为不少于 3 家。开标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数量或经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后投标文件数量不能满足开标条件的,将予以废标。

二、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重大违法记录(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三、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1)。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点击查看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技术条件保障

(1)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的维修保养服务场所(维修车间、停车场)。(2)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地应设有专用的接待室****点击查看停车场所(应有与承修****点击查看停车场所)。****点击查看停车场地面平整坚实,各区域界定标志明显,并符合安全、环保和消防等各项要求。 (3)具备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开业条件》相关条款规定执行。(4)须有正规的施救拖车一辆或者****点击查看公司**(提供车辆行驶证 、 ****点击查看公司**需提供合同或协议书)。(5)备有用户服务车辆、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鉴定机构鉴定合格。(6)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技术规定标准和规范化操作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

(二)人员保障

(1)项目负责人:派出 1 名管理人员作为本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从中标、合同签订、业务对接、结算、验收以及售后等相关工作。(2)技术人员:派出技术人员3名以上,需具有劳动技能鉴定部门颁发的汽车维修工(修理工)资格证,并提供证书的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三)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接收到检修车辆任务后,认真检查车辆并制定估价单(应列明故障车辆维修时的里程读数)交送修经办人并在收到采购人审批同意的车辆维修预算确认后,方能开始维修。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变更维修项目、 配件材料或者发送出外维修的,中标人应当重新制定估价单交采购人审批同意。维修完毕通知送修人确认并验收合格后交接车辆。(2)凡未提交审批手续的故障车辆,成交供应商一律不得进行维修。因特急情况由采购单位负责人电话通知维修的,应联系送修人在五个工作日内补齐审批手续,逾期未补齐的,成交供应商应立即通知采购单位 负责人并说明情况。(3)成交供应商应按车辆车牌号单独核算维修费用,并能够认真、及时、准确地编报维修情况统计表。(4)供应商承诺做到对维修保养的车辆实行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过周,随叫随到,随到随修,并提供上门维修服务;提供外出抢修和全年无假日24小时服务;为送修方定期保养的车辆办理优惠索赔,定期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灯光、空调等系统。(5)维修期间,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办理做好物品交接手续。如出现物品遗失或损坏或因维修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6)成交供应商应对维修车辆进行登记、做好故障维修的照片或录像的档案交采购人备查跟踪和回访。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档案内容应有送修单、派工单、结算单、实行“三单合一”管理。(7)成交供应商须保存好所有的维修单据和资料,****点击查看管理部门、采购人、****点击查看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检查。合同结束时,将车辆维修档案(含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交采购人,方便采购人后续车辆维修管理履约评价:****点击查看管理局****点击查看管理部门,除做好日常工作外,应负责依照合同条款对每个月的服务进行评价,并将评价意见****点击查看管理局。

(四)维修质量及验收标准

(1)严格按有关技术标准及汽车维修工艺规范实施维修,所采用的材料配件(含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车辆维修相关标准,确保整体维修质量。维修保养的车辆在竣工出厂时必须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 58-2017)等国家安全技术标准。(2)材料配件(含零部件)进货渠道合法,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由于原厂家停产等特殊原因,需要用替代件或旧件的,必须经送修单位书面同意,并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使用替代件或旧件。(3)维修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中华人民**国 交通运输部所颁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点击查看运输部 令2021年第18号)》的标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上述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到达者为准。经过维修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在当次修理项目内还存在故障需进行返修的应免收工时费。(4)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车辆 维修完工出厂时按完工出厂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检测,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维修约定不符的问题须无偿返工,不得再计价收费。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五)投标报价

(1)供应商依据采购人的需求和服务等要求,根据采购人的维修工时基准价格表报出维修保养费工时费基准价下浮价。(2)公式名词定义工时费包括:一、二级维护、小修、大修及总成修理等的工时费,维修项目工时费根据《维修项目工时费报价明细表》(附件)中的项目预算价格作为基准价,投标人自行报出维修保养工时基准价的下浮价,该下浮不能大于基准价,不能为负数或零,且是固定唯一值。

(六)材料配件费(指维修保养所需使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价格的总和)

(1)大众、丰田品牌的汽车材料配件按**市区4S店同类配件的价格结算,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地汽车4S店同类配件的价格。( 2)除大众、丰田品牌的汽车外,其余汽车的材料配件费:材料进货费×(1+材料管理费10%)。(其中,材料管理费是指材料实际购进价格和销售价格的差价与材料实际购进价格之比)。外加工费:指供应商个别不能以自身设备完成维修或加工的项目发送出外进行维修或加工产生的维修或加工所产生的费用。维修保养过程中如有发生外加工,应当列明,并按所产生的费用按实结算(附第三方的服务收费单或服务发票)。

五、投标所需资料

(一)营业执照、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

(二)近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征信承诺书及企业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点击查看)下载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

(三)投标文件一式一份,投标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项目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封面处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投标人联系方式、投标日期等并加盖公章),本项目投标文件包含(商务要求、技术要求、项目报价、项目业绩证明文件等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如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投标人必须依照采购人的格式制作;如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投标人可自行设计格式。

(五)其它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1、投标人请认真阅读以上投标要求,以上所有投标文件、复印件、封面及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如有)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投标时间及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下午5时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资料不予接收。

投标地址:**市**文明二路17号市场监管大院1号楼1319房

质疑询问方式:陈福力 电话:0752-****点击查看816

投标联系方式:李承启 电话:0752-****点击查看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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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9日


附件(2)
附件1.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025年公务车辆定点采购维修保养供应商服务项目采购评价计分标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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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维修项目工时费报价预算明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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