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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市蕉**三屿围垦工程海堤提级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有意见,请反馈至****点击查看,电话(传真):0593-****点击查看005。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市蕉**三屿围垦工程海堤提级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点击查看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