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中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中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9-05

招标详情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联系人2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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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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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0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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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救护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点击查看(地址:**市**岸**湖姚屋云一巷2号第三层厂房3楼305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6日15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救护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0.00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救护车

2. 标的数量:1辆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具体采购内容和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救护车

1辆

¥300,000.00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等费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点击查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4****点击查看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点击查看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6日至2025年09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查看(地址:**市**岸**湖姚屋云一巷2号第三层厂房3楼305办公室)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15点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6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岸**湖姚屋云一巷2号第三层厂房3楼305办公室(****点击查看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的除外),并统一使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每页均需盖有投标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新圩镇**一街29号

联系方式:0752-****点击查看9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岸**湖姚屋云一巷2号第三层厂房3楼305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2-****点击查看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锦芳

电 话:0752-****点击查看015

****点击查看

202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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