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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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 |||||||||||||||||||||||||
****点击查看开发区园区道路(纬一路)建设项目已经由库经开经发字【2024】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点击查看开发区园区道路(纬一路)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2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房屋市政设施工程施工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计分制)。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 2.工程规模:**纬一路,全长约1566米,按照城市规划次干路标准建设,道路红线宽40米。道路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工程、附属工程、道路绿化工程、道路照明工程以及道路交通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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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施工总承 包 ﹒ 市政公用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5年01月24日 10时00分 至 2025年02月14日 10时30分 2.领取方式:**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 3.招标文件价格:0(元) | |||||||||||||||||||||||||
五、其他说明 | |||||||||||||||||||||||||
1.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点击查看.cn/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5.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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