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关于“**国际陆港中欧班列铁路场站配套运输体系提升项目-第八批100台400kwh纯电动半挂牵引车采购”的招标事宜(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现发布澄清的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技术参数指标(15分) | 标记★的是重要技术参数指标低于规定的相应技术参数要求的按无效处理。 产品技术参数符合或优于规定要求的,得15分。 标记△项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的,减2分(★项和△项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其他符合规范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其他的一般性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的,减1分;减至0分止。(一般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款招标文件暗标编制要求,上述评分办法中所要求的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其他符合规范的证明材料应按暗标编制要求隐去相关标记,可采用马赛克遮挡方式隐去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
上述材料原件为彩色的,需转化为非彩色(黑、灰均可)。
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以上述澄清为准,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