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县城区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管制设备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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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12-20
汉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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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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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县**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管制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2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政采磋商新(2024)0064-1号-1 ****点击查看县**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管制设备项目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开发区雪松路169号 1,882,6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点击查看县**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管制设备项目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60日历天 郝明亮 豫 14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4808
三、评审专家名单
崔建桃、吴苏阳、赵书国(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20,826.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公共**交易平台(**省 **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为94.67分。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4、监管部门和联系方式:****点击查看财政局0379-****点击查看102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君**路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37****点击查看7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科技园**16C座21层
联系人:袁延飞
联系方式:155****点击查看5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延飞
联系方式:155****点击查看5708
附件(2)
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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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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