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无人机巡查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无人机巡查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5-09-05

招标详情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分局本级
联系人联系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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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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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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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点击查看监测站周边无人机巡查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11: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预算金额 ¥102.9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宁
项目联系电话 0317-****点击查看740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交通南大道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7-****点击查看028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点击查看西路以****点击查看中心3#办公楼1308号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7-****点击查看740
项目概况
新****点击查看监测站周边无人机巡查服务(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9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新****点击查看监测站周边无人机巡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2.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点击查看000.00

采购需求:新****点击查看监测站周边无人机巡查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全部类型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19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点击查看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点击查看862;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点击查看740;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未能及时下载磋商文件、递交并解密响应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5、公告发布媒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交通南大道20号

联系方式:0317-****点击查看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点击查看西路以****点击查看中心3#办公楼1308号房

联系方式:0317-****点击查看7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宁

电 话:0317-****点击查看740

九、附件

**区无人机变更中小企业预留比例论证

**二次公告

附件(2)
附件_535960785_3398441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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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535960785_3398441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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