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普陀区公众畅行服务平台项目的更正公告

舟山市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普陀区公众畅行服务平台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5-07-21

招标详情

舟山市普陀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联系人联系人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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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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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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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公众畅行服务平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三、综合评估分计分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的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评审报价=投标报价×90%;其他企业的评审报价=投标报价。本项目以总价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预算总价。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中心4号楼(西)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点击查看185

质疑联系人:毛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80-****点击查看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海印路821号海天大厦15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点击查看086

质疑联系人:庄杰

质疑联系方式:0580-****点击查看067

3.****点击查看管理部门

名 称:****点击查看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80-****点击查看899

附件信息:

附件(1)
普陀区公众畅行服务平台项目(更正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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