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宁市中俄互市贸易区管理委员会)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宁市中俄互市贸易区管理委员会)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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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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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人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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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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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KC-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19-144656
二、合同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四、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

地址:三岔口镇互市贸易区

联系方式:137****点击查看2444

供应商(乙方):****点击查看

地址:**市春秋小区 0 号楼 05-06 门市

联系方式:180****点击查看93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 1(项目) ¥2,304.00 ¥2,304.00 1. 服务规范:服务商须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国家现行标准开展车辆维修作业,维修操作流程规范,文明施工。 2. 配件要求:维修更换配件须为合格正品,严禁使用翻新、劣质配件;更换配件需主动向采购人展示旧件,提供配件清单。 3. 服务保障:维修前对故障进行检测,提供维修方案及报价,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施工;维修过程中新增维修项目,必须提前征得采购人同意。 4. 质保要求:维修完工后提供相应质保,质保期内因维修工艺或配件质量问题产生同类故障,服务商免费返修。 5. 验收标准:全部维修项目施工完毕,车辆故障彻底消除,车辆运行各项指标正常;服务商提供完整维修明细单据,采购人现场查验无误,视为验收合格。

合同金额: 2,304.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零肆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8月07日至2027年08月06日

履约地点:**市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8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

2026年08月11日

附件(1)
附件_621410658_3933054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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