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保养和配件供应单位选用项目需求公示(2024-JWSDHZ-F3002)(第1包)

车辆维修保养和配件供应单位选用项目需求公示(2024-JWSDHZ-F3002)(第1包)

发布于 2024-11-20

一、项目情况及预算情况:

为甲方车辆提供维修保养、配件供应,服务期限:一年。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某单位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单位选用项目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项目内容: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成交供应商数量

服务期限

报价方式

A

某单位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单位选用项目

为甲方车辆提供维修保养、配件供应

2家

备选1家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工时费××元/小时,配件优惠率××%

备注

①报价供应商数量应为成交数量的3倍(包含)以上;

②成交单位报价高于或者等于第一名预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格执行第一名预中成交供应商报价,报价低于第一名成交供应商的,执行各自报价;

③预成交供应商不接受第一名预成交供应商报价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放弃的数量,按照评审排名,从第一名开始,依次报价供应商承担;

④配件优惠率以市场零售价为基准价。

4、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6、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甲方车辆维修保养、配件供应单位选用项目要求

7、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最新的标准、规范。

8、验收满足招标人要求及国家有关验收标准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自2024年11月20日至2022年11月25日

四、资格要求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及其他不符合国家、军队法规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报价供应商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三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且在有效期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11月26日前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人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地 址:**市**区

项目负责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66****点击查看9086

监督部门:采购管理部门

监督电话:0530-****点击查看533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