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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优惠率(%) |
1 | 2024年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一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34 |
合计金额小写: 36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陆万元整 |
序号 | 服务名称 | 优惠率 | 折后单价 |
1 | 工时单价 | 34% | 6.6元/工时 |
2 | 材料管理费 | 34% | 6.6% |
项目预算:36万/年,最终合同款项按实结算。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4、乙方资格、场地、设备、人员要求
3.4.1、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的决定》****点击查看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及《**省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乙方应具备够涵盖本项目涉及车辆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3.4.2、为保证及时响应,乙方需具备GB/T 16739.1-2023《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类企业的相关要求,****点击查看办公室、接待室、停车坪、仓库等)800平方米以上、停车坪在200平方米以上且保证维修场地能方便进出总质量16吨的重型特种车辆。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乙方需具备GB/T 16739.1-2023《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车辆维修设施设备等保障车辆正常维修的设施设备。
3.4.3、****点击查看**局****点击查看支队相关规定,本项目所有车辆不得超过规定准行**道路;乙方须提供满足甲方车辆维修所需的场地和相关设施设备:
3.4.4、为保证充足的服务人员,乙方至少配备汽车维修工(汽车机械维修工)2名、汽车电器维修工2名、汽车检测工2名、汽车钣金维修工(车身整形修复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2名、油漆工(汽车车身涂装修复)2名。
3.4.5、乙方应实行全年二十四小时维修接待及故障设备与车辆现场施救工作。接到管理人员电话指令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重要与特殊关键时期(如冰灾、洪灾、大型活动等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点击查看小组携带维修工具在施工现场待命,以便随时抢修,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
3.4.6、乙方须完成甲方单位年度车辆维修、保养,确保所有车辆正常运行,甲方维修保养车辆设备数量增加的,本合同价款预算不予追加。
3.4.7、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车辆各项代办服务。
3.5、项目实施要求
3.5.1、甲方在车辆设备的维修保养或大修过程中,为确保车辆设备维护保养或大修质量,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将派专人至维护保养地点察看设备维护保养及大修情况;
3.5.2、车辆设备在实施维修保养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记录并汇总提供给甲方作为项目完成验收的依据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车辆维修委托书:内容应包括设备所在地名称、车牌号;设备型号及参数;故障现象;甲乙双方负责人;维修日期等信息:
2)保留车辆设备维修过程中的图片或相关资料,结算付款时作为附件附后;
3)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应进行详细记录。
3.5.3、乙方须负责为派出的维修技术人员购买保险,并承担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及派出人员的安全责任。
3.5.4、乙方负责已拆除产品在维修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5.5、乙方须加强维修过程中的组织管理,所有维修工作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的有关规章制度。合同期内服务工作过程中所有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3.5.6、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使用公务车,未经甲方及其下属单位允许不得将车开出厂试车或作它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风险由乙方负责。
3.5.7、提供优先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整车大修不超过15天,发动机大修不超过7天,其他维修项目3天内完成。如确因使用进口配件或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交车的,****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物资采购科)联系,并取得同意。
3.5.8、车辆设备保养时间由乙方即时汇报给甲方。
3.5.9、乙方不得将车辆转场维修。
3.5.10、乙方应保证甲方设备与车辆在委托维修期间的安全,如遇偷盗等损失的,应向甲方全额赔偿。维修服务期间乙方的人身与财产安全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厂维修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车辆设备发生本身故障以外的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3.6、服务标准
3.6.1、接修
乙方应对送修设备、车辆按车辆维修委托书的内容(所属部门、车型、车牌号(如有)、送修时间、维修明细、经办人员签章等)进行核查。
3.6.2、初检
乙方根据车辆维修委托书填写的维修内容对设备、车辆进行初检,并对维修项目预计所需维修工时费等提出初步意见,提交甲方确认。只有在甲方对预计的维修项目内容和相关费用确认后,乙方才可以进入维修和保养程序。
3.6.3、检修
乙方要认真记录每步工序主修人员姓名、新增维修项目要有甲方书面认定记录等,并每季度向甲方报送。
3.6.4、修竣设备、车辆交接
乙方应在约定的维修完成时间或实际完成维修后及时通知甲方办理交接手续。甲方应仔细检查修竣设备、车辆,如果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合理,符合招标规定,甲方应在维修服务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维修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不符合招标规定,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规范的维修材料,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要求乙方改正,直至检验合格。
3.6.5、维修档案
乙方要对维修保养的设备、车辆建立完整的维修档案,及时记录维修情况,保留原始单据,做好跟踪服务。
4.1.1、付款人:****点击查看**维护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4.1.2、结算方式:
①本项目按乙方提供的《维修服务结算清单》(含维修项目、零配件的生产厂家名称及品牌型号、清单价格、管理费、维修人员及送修人员签字等);
②以月为单位并综合日常考核每两个月结算一次,按实结算,合同结算年度总金额不超过项目年度预算;(其中工时费、材料管理费不得超过乙方投标承诺的优惠率,材料价格根据开事【2022】6号文确定的中介机构审定的材料价为支付依据(含税);费用结算方式=工时费单价上限值*(1-优惠率)*工时量+已审定的审核材料价格*【1+(1-优惠率)*材料管理费上限值】-考核扣除。
维修结算方式:维修费用=中标工时单价(6.6元)*工时定额+经第三方审核的材料价格*(1+材料管理费率6.6%)双方结算无异议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并送达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付款。本合同价款均为含税价。
5.2.1、乙方应当做到“四优”:时间优先、维修优质、服务优秀、价格优惠。不得变相提高工时量与工时费价格。
5.2.2、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GB/T32007-2015《汽车零部件的统一编码与标识》等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若车辆停产等类似情况出现,导致市场无原厂件采购,需采用替代件或旧件的,需经甲方同意认可。
5.2.3、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能低于中华人民**国交通部所颁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点击查看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的标准,即: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双方进行车辆出厂交接当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由乙方无条件免费返修,返修项目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在上述质保期内,凡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乙方要负责及时进行修复。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单位车辆安全事故导致甲方经济、人员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验收主体:****点击查看**维护中心
5.3.2、组织形式:本项目由****点击查看**维护中心自行组织验收。
5.3.3、验收时间:由甲方分批次办理现场签证验收,据实结算。每两个月办理项目验收书,一年六次。
5.4、验收程序:
5.4.1、车辆每次的维修或保养都必须填好车辆维修委托书,必须做到“每车每次一表”。根据车辆维修委托书及维修服务结算清单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4.2、****点击查看小组:验收小组成员:由甲方组织本单位督查科、财务科、生产维护科、****点击查看园区工作人员等参与验收。
5.4.3、确认验收方案(出具确认书签字):验收小组应对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签字。
5.4.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5.4.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甲方双方确认后验收完成。
5.4.6、验收不合格情形的处理: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完成整改后(3日内)重新申请验收。
5.4.7、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点击查看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
5.4.8、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5.5、验收内容:
5.5.1、根据GB/T 16739.1-2023《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类企业的组织管理 、人员 、设 施 、设备的条件要求;
5.5.2、根据车辆维修委托书及维修服务结算清单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5.3、根据维修服务考核细则;
5.5.4、《维修服务结算清单》、《车辆维修委托书》、《维修记录档案》(包括维修过程图片、更换拆除零部件登记)
5.6、验收的标准: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机动车维修单证和票证、考核办法、依法订立的补充合同或其他关于履约验收的有效约定。
5.7、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
依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扣款(考核办法附后)。
5.8、争议处理:
5.8.1、验收结果争议:乙方对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存在异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处理。
5.8.2、合同履约争议:履约验收过程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约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5.9、涉及到验收费用的支付:由乙方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5.10、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对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3)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履约验收质疑进行答复。
(4)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
乙方:
(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申请重新验收。
(3)乙方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
5.11、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验收费用。
维修服务考核细则
序号 | 扣分内容 | 最高扣分分值 |
1 | 接到甲方报修后不能迅速到场排查故障,或者到场后不能立即处理故障,在采购需求内容规定的时限基础上施救超时一小时处理扣3分,超3小时以上每次扣6分。 | 6 |
2 | 正常维修由甲方指定时间,如维修超出指定时间一天扣2分,两天以上依次类推累计。 | 18 |
3 | 接到甲方人员报修后,态度恶劣,极尽推诿不修者。每次扣6分。 | 6 |
4 | 夜班无值守人员维修,影响甲方车辆作业的(视情节如:冰灾、洪灾、抗旱)每次扣8分。 | 8 |
5 | 维修中厉行节约、重复返修影响作业,每次扣6分。 | 6 |
6 | 每月汇总相关数据资料上交车辆采购科,不及时扣5分。 | 5 |
7 | 维修后的配件、废料等随处乱放存在安全隐患的。除产生经济损失照价赔偿外,每次扣6分。 | 6 |
8 | 配件必须是正厂质量合格的产品,如检查发现使用不合格配件,每次扣5分。 | 5 |
9 | 维修采用的办法不规范,对车辆安全行驶、运行留有隐患的,每次扣10分。 | 10 |
10 | 车辆维修后,在作业中产生由修理造成的舆论问题乙方承担,视情节扣10分。 | 10 |
11 | 维修单后附维修、配件更换照片,300元以上的配件要上传配件图片,必须清晰,如审核过程发现一单不合格,扣1分。当月发现3单以上(含3单)扣10分。 | 10 |
12 | 维修车辆拍照不能遮挡车牌,发现一单扣4分。 | 4 |
13 | 如遇节假日,因常规配件不齐导致维修不及时,影响正常作业每次扣6分。 | 6 |
注:
(1).每分扣款200元;
(2).逐月进行扣分;
(3).连续三个月扣分达到40分,乙方须进行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至甲方。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执行。
7.违约责任7.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提交的服务成果不完善、不及时或不合理、未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服务成果,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并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违约行为相应款项,未支付的款项甲方有权不再支付。
7.5甲乙付款以**区财政实际支付时间为准,如甲方已向**区财政申请付款,但实际支付超出上述付款时间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仍须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7.6****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执行。
按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执行
如遇甲方行政机构改革或市场化改革,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 | ****点击查看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点击查看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点击查看 | 地址: | **省**市**区**街道与万家丽路东北角 |
法定代表人: | 周继元 | 法定代表人: | **奇 |
委托代理人: | 韩义 | 委托代理人: | 龙进 |
电话: | 0731-****点击查看5235 | 电话: | 0731-****点击查看2727 |
传真: | 0731-****点击查看4539 | 传真: | 0731-****点击查看2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