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投联运】湖北交投国际多式联运港有限公司纯碱运输服务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交投联运】湖北交投国际多式联运港有限公司纯碱运输服务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8-27

招标详情

湖北交投国际多式联运港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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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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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7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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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纯碱运输服务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点击查看纯碱运输服务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纯碱运输服务项目(第2次招标)

标段名称:****点击查看纯碱运输服务项目(第2次招标)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点击查看纯碱运输服务项目(第2次招标),运输路线为中源化学-****点击查看,预计运送15000吨纯碱

预计采购预算:****点击查看000元

单价最高限价:运输至**省**市**区环湖路66号****点击查看15000吨纯碱(预估数量,以实际委托为准),最高单价限价83元/吨。

建设(交货、服务)地点:**省**市**区环湖路66号****点击查看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2025年9月30日之前(最终运输结束时间根据碱厂生产供应量,可协商延期)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点击查看.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1日23时59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点击查看.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查看

地址: **省**市**区环湖路66号

联系人: 姜欣

电话: 159****点击查看1590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四新大道28号****点击查看**中心34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7-****点击查看8396

监管部门:****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滠口街道环湖路66号

联 系 人:汪小芳

电 话:027-****点击查看2399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点击查看管理局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

1、投标人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以下2条满足其一即可:

①近1年承担过一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

②近1年累计运输量不低于10万吨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

注:

1、近年承担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出具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1.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被****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 供应商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网页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

数量

设 备 要 求

重型货车

10

1、自有车辆10台以上或具备调配10台车车长大于等于6m的重型货车的能力;

2、投标人需投保物流责任险以及货运保险。

注:投标人应附上述车辆的行驶证、车辆营运证、年检合格证、车辆保险(交强险、商业险等)、物流责任险以及货运保险等证件扫描件。若为自有车辆,应提供车辆购置发票等证明材料;若为租赁车辆,应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明材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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