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关于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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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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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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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关于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的比选公告
2024-12-10 16:41:55

为满足我处公务用车维修保养需求,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点击查看拟公开比选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现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机动车维修商报名。

一、比选范围

**市**。

二、项目内容

我处公务用车保养、检测、维修维护等服务****点击查看公司指定的维修机构外)。

三、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年限为两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两年一签,若出现违背履行合同约定相关事项我处提前解除服务合同,按照比选排名依次递补。

四、服务方式

公务用车保养、修理相对固定,对于同一维修项目(维修费用3000元及以上)在确保维修配件同等质量前提下,采取询价方式从中选维修服务供应商中择优确定供应商。

五、资格条件

比选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在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经营备案的二类及以上资质的机动车维修商。

(二)严格按照备案的经营范围开展维修服务,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机动车维修标识牌》并公布机动车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的机动车维修商。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生产厂房、设备设施、技术人员、接待人员等基本条件,管理及财务制度健全(相关维修配件采购可查询)。

(四)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以及无拖欠税款。

(五)经营场所在比选规定范围内。

六、提交资料内容

(一)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他人报送资料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维修技师技工证相关资料及佐证材料。

(四)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常规保养报价表(见附表,需单独密封)。

所有资料按规定装订成册,封面和内页均需加盖公章,维修厂家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文件,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比选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比选方式

****点击查看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的机动车维修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后再进行实地考察,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择优选择2家作为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

八、结果公示

比选结束后对中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框架服务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比选资格。

(二)中选单位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三)此次比选工作,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7日17:30)截止报名。

(四)登记递交资料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五)报名地点:**市府前路102号4号楼二楼人秘股,联系电话:0662-****点击查看109。

(六)本项目不属于法定招标,有关条款由****点击查看解释。



****点击查看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
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常规保养报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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