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签订车辆保险服务采购合同的通知

关于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签订车辆保险服务采购合同的通知

全省(除**外)各采购人: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行政事业单位2025-2026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于2025年2月21日顺利完成框架协议签订,有效期2年,入围服务均已在**省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上线,征集结果适用于全省(除**外)各采购人。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分类管理的通知》(闽财购〔2024〕4号),各采购人在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自2025年2月21日起,至2027年2月21日止)有采购车辆保险服务需求的,应当根据征集结果,按有关规定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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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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