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皮卡车用于生产作业评审成交候选人公示-候选人公示
成交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采购皮卡车用于生产作业(重) | 采购编号 | ****点击查看 |
| 采购人 | ****点击查看 |
| 采购类别 | 自行采购 | 采购方式 | 公开询比 |
| 采购范围 | 2台五十铃铃拓VM25 2.5T四驱自动挡皮卡车 |
| 开标时间 | 2026年9月20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能源大厦D座7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9月20日11时00分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9月21日11时00分 |
| 成交 候选 人情 况 | 第一 成交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点击查看 |
| 投标报价(元) | 279000.00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终身售后服务 |
| 第二 成交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翔铃顺****点击查看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279400.00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终身售后服务 |
| 第三 成交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八桂纵横****点击查看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279800.00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终身售后服务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点击查看.com/)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采购人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拒不答复的,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
| 异议受理部门 | ****点击查看 | 异议受理电话 | 182****点击查看8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