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范围包括对现有的75台客车、小车等公务用车年度预算内合理的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二、相关标准:服务期限:签订框架协议后2年,入围人必须满足采购人的服务及质量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入围资格。
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数量为两家。采用质量优先法,淘汰比例为40%(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确定淘汰家数),淘汰后的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三家,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合同授予方式:本项目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采用直接选定方式,车辆使用单位将维修保养计划报送采购人,由采购人直接选定服务单位。
三、技术规格: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内送修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项目,应做到随进厂随修理,当日完成维修(特殊情况除外)。
2.如车辆维修后同一问题出现返修,应优先安排修理,并查明原因。如属于维修质量问题,费用由服务单位承担;若属于采购人问题,则费用由采购人自理。
3.服务单位应实行二十四小时维修接待及故障车辆路途施救工作。在**市**范围内,实行免费施救。
4.服务单位应保证进厂车辆的安全,造成偷盗、损坏等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5.服务单位应自觉接受采购人、政府采购监****点击查看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主动配合和支持监督和检查工作。
6.服务单位应建立和执行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制度、技术检验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旧件回收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维修档案制度、人员培训制度、配件管理制度、客户意见处理制度等,以及各重要服务环节和技术操作的规范。
★7.****点击查看运输部门备案(提供备案证明),因项目性质特殊,考虑到公务用车日常维修保养的实际情况,投标人在**市**(包括玉潭、城郊、白马桥、历经铺)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提供证明材料)。该场所为投标人分部的,需提供与投标人直属管理关系及分部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入围人不得将维修业务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企业,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同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服务规程
1.接修
服务单位应对送修车辆的《维修送修单》内容(所属单位、车型、车牌号、送修时间、维修明细、经办人员签章等)进行核查。维修项目应得到所属单位认可方能进行检修。首次维修保养的车辆,应与所属单位负责人进行联系确认。
2.初检
服务单位根据《维修送修单》填写的维修内容对车辆进行初检,并对维修项目预计所需的材料明细及价格、维修工时费、材料管理费等提出初步意见,经内部审核后,提交送修单位确认。
送修单位对预计的维修项目内容和相关费用确认后,服务单位才可以进入维修和保养程序,否则送修单位不承担此次车辆的维修费用。
3.检修
服务单位应认真记录每步工序主修人员姓名、材料领用情况、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新增维修项目要有送修单位书面认定记录等,并定期向采购人报送。
送修车辆一般不转厂修理。服务单位应根据车辆的情况,随到随修,不无故拖延修理周期,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级保养一般不超过24小时,整车大修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若整车做漆可延迟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
4.修竣车辆交接
服务单位应在约定的维修完成时间或实际完成维修后及时通知送修单位办理交接手续。送修单位应仔细检查修竣车辆,如果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合理,送修单位在《车辆定点维修结算单》上签字认可;如果维修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规范的维修材料,送修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服务单位提出,若服务单位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又拒不予以合理解决的,送修单位可投诉或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在保修期内,由于服务单位的技术或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返修的,产生的维修经费由服务单位承担。
凡二级维护、总成大修或整车大修的车辆出厂前,必须经行****点击查看检测站检测合格并开具****点击查看管理局监制的《机动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方能出厂。
5.旧件回收
服务单位要建立健全旧件回收管理制度。凡换件单价超过1000元的配件,要进行登记并集中存放到旧件回收库房,定期交采购人进行统一处置。
6.维修档案
服务单位要对服务车辆建立完整的维修档案,及时记录维修情况,保留原始单据,做好跟踪服务。
质量标准
1.服务单位应信守投标承诺,做到“四优”:时间优先、维修优质、服务优秀、价格优惠。不得变相提高材料费、管理费、工时费价格,不得无故拒绝修车,也不得超出经营资格和维修类别修理生产用车。
2.经服务单位维修的车辆,****点击查看维修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并满足如下质量保证期(若服务单位的质保期承诺高于此标准的,按其承诺执行)的要求:一级维修,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20天内;二级维修,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30天内;大修,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180天内。
质保期内,凡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点击查看管理部门认定,服务单位应及时无偿进行修复,对造成送修单位车辆安全事故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
3.服务单位应确保车辆维修保养中所使用的零配件为正厂零配件,车辆重要零配件(发动机、离合器、变速箱、转向系统、刹车系统、灯光系统等)的领取应有送修单位代表、当车驾驶员的签字。需使用原厂零配件的,应事先告知送修单位并做好记录,在取得送修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采购人有权在必要时组织物价及技术监督部门对服务企业所购进的用于汽车维修配件的质量和价格等进行检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时间:两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监督管理
采购人、****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将依据日常检查和各送修单位评议意见对入围人不定期或定期进行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在检查和考核中,发现入围人存在如下问题,将督促其按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视情节取消其入围资格:
1.无正当理由拒修的;
2.保修期内,维修质量存在问题,拒绝免费返修的;
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4.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5.服务态度极差,造成恶劣影响的;
6.一年内被有效投诉3次以上的(确因乙方责任);
7.其他违犯本项目采购要求和服务协议约定的行为。
六、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七、其他要求: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付款方式:
1.1 付款人:****点击查看
1.2 付款方式:按月度支付(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结算方法
2.1 以各入围人报价中各单项报价最低的价格签订采购合同,在此基础上对工时和材料管理费进行结算。送修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服务单位平等协商确定实际费用优惠率或价格,并具体进行协议约定。总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2.2 服务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显眼位置公开车辆维修工时费的厂家光盘价、主要或者常用材料的厂家光盘价或者进价,以及工时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价等维修报价信息和服务承诺等内容,以便送修单位查询和监督。未如实公开上述信息的,相关费用不得计入维修结算单。
2.3 送修单位在对报价结算单确认后,参照以往财政结算价并结合当前市场价结算,服务单位办理维修费用支付申请手续,出具**市税务部门票据,按采购人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办理结算。
3.报价方式
本项目分工时单价和材料管理费两部分报价。
工时单价报价:报经优惠后的价格(优惠额必须为整数),再乘以预计维修工时,得出维修工时费。
材料管理费报价:报优惠率(优惠率必须为整数百分比),再乘以材料管理费预算,得出材料管理费。(优惠率报价规则:若投标人报优惠率1%,则其材料管理费为99%×材料管理费预算;若投标人报优惠率10%,则其材料管理费为90%×材料管理费预算;若投标人报优惠率100%,则材料管理费为0。)
投标总报价=(年度维修工时费+材料费+年度材料管理费)×2年。(电子开标一览表和开标一览表总价部分填写该价格)
报价计分规则详见评分标准。
4.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5.入围人须递交三份(不分正副本)胶装完好的投标文件以供存档,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6.本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