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2025年3月21日在****点击查看官网发布电动垃圾桶清运车、树枝粉碎机、电动高压清洗车、吸尘器购置询价公告,按照询价公告规定“各投标供应商须在2025年3月27日10:30前递交响应文件”,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因此,本项目将重新招标。
特此公告!
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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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