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电机车无人驾驶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电机车无人驾驶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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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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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竞争性磋商项目为****点击查看井下电机车无人驾驶系统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单位为****点击查看(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符合条件的生产、销售或安装单位参加****点击查看井下电机车无人驾驶系统建设项目的磋商。

二、磋商内容

(一)磋商内容:在****点击查看中心部署电机车无人驾驶生产管控平台,其中包含电机车控制单元、信集闭单元、视频监控单元、电机车及溜井装矿操作台等。驾驶员可通过控制机系统监视机车状态数据;通过信集闭系统查看所控车辆和其他车辆在巷道内的位置;通过视频管理系统查看巷道、溜井和重点区域的视频画面;依据以上内容通过远程驾驶操****点击查看车行驶和装卸矿作业,实现一对一/一对多控制多台电机车远程/自动无人驾驶运输方式。(****点击查看中心现状进行安装)

(详见建设方案)

(二)磋商限价

磋商限价:140万元(含运费、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磋商人资格要求

(一)磋商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磋商要求磋商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能提供本次项目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独立签订采购合同,具备履行合同能力,企业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选矿自动化设计及系统集成能力的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1.1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本单位【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贰级或以上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重**全、技术或质量事故;并具有类似项目业绩3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资质要求:需取得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满足国家标准等法律法规要求,并取得生产、销售或安装井下电机车无人驾驶系统需要办理的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且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信誉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

4.类似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井下电机车无人驾驶系统生产、销售或安装业绩。

5.商业信誉:磋商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7.本项目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7月8日下午18:00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现场或以邮件形式发送。

3.磋商文件售价:每套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请银行转账(打款时务必在备注栏写明项目名称及打款的单位名称,必须为公对公转账,否则取消磋商资格)至以下账户:

户名:****点击查看

账号:30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5648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县支行

联系人及电话:武学龙 152****点击查看0836

(二)现场踏勘

项目单位不组织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

(三)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银行转账。

2.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

开 户 行:****点击查看银行**县支行

账 号:30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5648

3.款项用途:磋商保证金(打款时务必在备注栏写明项目名称及打款的单位名称,必须为公对公转账,否则取消磋商资格)

4.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下午18:00

(四)磋商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书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和密封。

2.磋商时间:2025年7月18日;时间:11:00时(**时间)。

3.磋商书递交:现场递交。

4.磋商地点:****点击查看二楼会议室。

5.项目单位对收到的磋商书予以登记,不接收在规定期限后送达的磋商书。

(五)其他

1.本次竞争性磋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项目采购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磋商结果无效:

2.1磋商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合同的;

2.2磋商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2.3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成交磋商的;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5本磋商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网(www.****点击查看.cn)上发布。

(七)合规声明

本磋商文件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八)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磋商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磋商项目的磋商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磋商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磋商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磋商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磋商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