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2023年农业绿色发展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渔政执法能力提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兴锦****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省**市**区**街道**路466号**天麓
被投诉人1:****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
地 址:**市大鹏路298号
被投诉人2:**辰越****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省**市涪**经开区三****点击查看段1号富临﹒桃花岛小区29号楼
四、基本情况
**兴锦****点击查看公司不服**辰越****点击查看公司于2024年9月13****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业绿色发展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渔政执法能力提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机关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投诉人于2024年10月30日申请撤回投诉。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未根据采购需求特点和法定适用情形选择采购方式。
投诉事项2:本项目部分采购需求属于**集中采购目录,未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
投诉事项3:本项目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决定如下:终止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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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