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 车辆维修和保养定点服务采购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1 | 车辆维修和保养定点服务采购 | 采购内容:轿车、越野车、旅行车、特大客车、运输车和大型通用底盘特种车辆等车辆车辆维修服务和保养资格入围。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车辆维修、保养、装饰、轮胎更换等,包括一级、二级车辆维护,大修、总成、整车、应急维修、拖车等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参股国内企业且无境外背景。 (三)具备车辆二类(含以上)维修资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重大违法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正常情况下,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整车修理不超过10天完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用车需要。 2.应当设置24小时报修服务电话,确保车辆能及时报修。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任务途中伴随保障和应急支援保障,24小时内免费道路救援,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免车辆故障检测费用等。不额外收取急修、抢修工时费。 3.甲方维修车辆优先检查诊断,优先派工,优先修理。 4.****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规定保修,维修质量须达到国家要求的行业标准。在规定期内跟踪回访,并为甲方车辆建立完整的使用、维修、保养技术档案,掌握甲方车辆状况,可有针对性的提出注意事项和保养建议。 | 6,000,000.00 | 2025年12月 | 无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李瑞鑫
联系方式:153****点击查看1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