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发布于 2025-04-09

招标详情

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联系人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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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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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8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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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点击查看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点击查看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0000.00

保证金金额(元):6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点击查看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4.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 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供应商须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载明的名称及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供应商的具体企业类型(即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型标准和制造商实际情况选择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资质条件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国家二类及以上车辆维修资质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5日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获取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获取地点:****点击查看【地址:**市**区杨真堂99号37幢6层】。

7.2采购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①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交由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

②电子报名:领取人需将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报名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名项目招标编号,邮件内容请按下表填写信息。务必正确填写邮箱信息以便成功接收到电子版采购文件。

序号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必填)

1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09:00:00。

9、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04月22日09:00:00,递交至****点击查看【地址:**市**区杨真堂99号37幢6层】。

11、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中路713号

联系人:全工

联系电话:0599-****点击查看102

13、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14、地 址:**市**区杨真堂99号37幢6层

联系人:小游

联系方法:0599-****点击查看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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