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人民政府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人民政府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于 2024-05-21
中国****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9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55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10条

立即监控

一、合同编号:****点击查看0509-231083-005219
二、合同名称:****点击查看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四、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点击查看

地址:**省 **市**市**镇

联系方式:131****点击查看8789

供应商(乙方):****点击查看

地址:东四条路清福街388号

联系方式:131****点击查看220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7687.55 1(个) ¥7,687.55 ¥7,687.55 1、车牌号码:黑CE7570;发动机号:YV30D1P00888;车架号:LGDXWA1L9PH110116。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司机责任险、车上乘客责任险。 2、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 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3、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4、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合同金额: 7,687.55元,大写(人民币):柒仟陆佰捌拾柒元伍角伍分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1日

履约地点:**市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点击查看

2024年05月21日

附件(1)
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