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于 2025-08-14

****点击查看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10 09:00:00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点击查看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1.案号:(2024)豫1003执恢525号,申请执行人:****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市**区支行,被执行人:****点击查看公司,收款人:**元****点击查看公司,发放金额:495225.85元(买受人垫付被执行人****点击查看公司承担的契税),承办人:张哲芳。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4-****点击查看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