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怀宁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4-21
中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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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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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怀****点击查看服务中心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区中兴大街25号

成交金额(费率):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怀****点击查看服务中心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2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陈静、江燕、张永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3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点击查看80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高河镇**路128号

联系方式:0556-****点击查看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点击查看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庆林
电 话:0556-****点击查看196

十、附件

1、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2、开标记录表

2025年4月21日

附件(2)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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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记录表4.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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