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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委托****点击查看,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2026年8月19日开始自由报价,2026年9月2日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 标的 | 起拍价(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 浙C91005公务用车转让(第二次) | 28654.2 | 5000 | 500 |
| 浙C91325公务用车转让(第二次) | 24452.1 | 5000 | 500 |
| 浙C91160公务用车转让(第二次) | 42124.5 | 10000 | 500 |
| 浙C91180公务用车转让(第二次) | 42124.5 | 10000 | 500 |
| 浙C58050公务用车转让(第二次) | 20122.2 | 5000 | 500 |
| 注: 1.本次转让标的不包括原牌照及商业保险。 2.车辆详细信息请查看浙交汇网站获悉,车辆以现场实物为准,须意向人自行勘察确认。 3.本次转让部分车辆年审已逾期,逾期车辆将由受让方自行去办理年审手续,相关费用(包括交强险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并提供法人身份证;或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以标的情况所示,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点击查看,账号:75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8655,开户行:****点击查看营业部 )。
2、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账户(户名:****点击查看,账号:75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8655,开户行:****点击查看营业部),并同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书》。
3、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在办理完标的过户手续后凭车辆新行驶证、登记证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向****点击查看申请退回履约保证金,提供的证件资料须与浙交汇竞价结果表单上的受让方姓名及成交价相一致,受让方未履行任何一项标的交易中规定的义务,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公开竞价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本次信息披露终结。
3、受让方办理标的****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受让方如需办理车辆转籍手续,****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自行办理(特别提醒:****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对车辆过户入籍有不同规定,请竞买人事先详细了解当地的车辆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标的成交****点击查看管理部门不接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受托方无关。转让方、受托方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车辆一旦过户、外迁提档不得退车退档。注意:根据国家尾气排放标准,**各地市不达标准的车辆不可以办理异地市提档过户手续,但可在本地办理过户,请竞买人自行查询尾气排放标准,****点击查看管理部门)。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即日起至2026年9月1日下午5时止(工作时间内)。
资产展示安排:2026年8月27日至8月28日(工作时间内),须提早预约看样。
资产展示地点:****点击查看广场沿**侧下沉建筑房。
咨询地点:**省**市鹿****点击查看路银都花苑现代13幢201室。
报名看样咨询电话:0577-****点击查看1118
转让方咨询电话:0577-****点击查看8808
转让方纪检监察电话:0577-****点击查看9698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举报:0577-****点击查看7663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举报:0577-****点击查看7663
****点击查看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点击查看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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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