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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点击查看工厂 物料描述:临时车辆用车,详见附件询价清单 | 1项 | 不送样 | |||||
2 | ****点击查看工厂 物料描述:临时车辆用车,详见附件询价清单 | 1项 | 不送样 |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2.1.1 具有工商局颁布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时间1年以上;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
2.1.2 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二级。
2.1.3 必需具有包车运营资质且需有两年以上包车服务经验,具有旅游资质运营资质优先;
2.1.4 司机驾龄具有大巴驾驶经验5年以上,其证照应与所驾驶车型相符。
原则上应固定车辆和司机,不得随意更换。如遇车辆保养、年检等特殊情况可更换车辆,但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告知甲方更换车辆之车号及司机联络方式。投标单位应确保所更换的车辆符合本条各款。
2.1.5车辆车龄在6年以内,车险需在200万以上三责加不计免赔,另每座需40万以上的独立座位险;车辆排放要求符合当地环保要求(柴油车国三以上,汽油车国二以上,最终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最新发布要求为准)。车辆状况良好,车内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电动车窗、车门、座椅、音响、灭火器、安全锤配备齐全等)功能正常。投标单位须提供自有大巴车辆数量的有效证明文件。
2.1.6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人民币200万及以上,无免赔额)、驾驶员及乘员座位险(每座RMB:40万)。投标单位应确保其所派遣的车辆无脱保的情况,并即时提供保险凭证复印件予甲方。甲方有权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证照、保险发票的扫描件进行审查(原件甲方有权随时备查)。
2.1.7 承担过类似班车外包租赁服务项目不少于2个(以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
2.1.8****点击查看服务区域必须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在接到甲方用车通知后30分钟内可到达现场
2.1.9投标人承诺:近两年来在班车运营服务的投标、合同签订或履行中未发生履约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0提供车辆最近一个年度(或年审)的总违章、总交通事故次数的一个有效申明书。
二、报价要求:
1)备注增值税发票类别(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发票税率、报价有效期、付款方式等关键信息。
2)电子表格(可编辑)及盖章版报价单上传附件。
3)报价内容提供具体的报价明细
4)业务技术联系人:朱圆圆****点击查看877141
5)预计服务周期:2025年4月-2027年1月,服务地点:****点击查看阿特斯